因此,您每月支付的金额包括房子的分期付款,还有一部分,就是租用房子的租金。这是一种“终极所有权出租”的方式,这是被教法禁止的,因为其中还有许多风险,比如:
1 违反销售合同的要求,买卖要求把商品移交给买方,但是在这种形式里,房子的所有权仍然属于银行,并没有移交给买方。
伊斯兰教法协会的决议中说:“买卖完成之后,卖方不能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伊斯兰教法协会的决议和嘱咐》第110页。
2 对同一样东西,在同一个时间缔结了两个合同:销售和出租,这是两个相反的合同,销售要求把实物和实物的益处一起移交给买方,由买方保管和利用;出租要求实物仍然保留在拥有者的跟前,承租人只能利用实物的益处,并不能支配实物。
伊斯兰教法协会的决议中说:“禁止“终极所有权出租”的原因就是:对同一样东西,在同一个时间缔结了两个相反的合同。”
总而言之:银行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可以把它拥有的房子的份额出售给你,哪怕比购买的价格稍微高一点也罢,然后为了保障它的权利,可以把房子作为抵押,一直到付清全款为止。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