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个人去世后,留下母亲、两个妻子、两个女儿和两个男孩的话,那遗产应该这样分配:母亲得全部遗产的六分之一,因为清高的真主说【如果亡人有子女,那么,亡人的父母各得遗产的六分之一。】《妇女章》(第11节);两个妻子得全部遗产的八分之一,然而她俩平均分配这份遗产,因为清高的真主说:【如果你们没有子女,那么,你们的妻室得你们遗产的四分之一;如果你们有子女,那么,她们得你们遗产的八分之一。】《妇女章》(第12节)。
伊本·凯希尔说:“四分之一或八分之一,对一个妻子、两个妻子、三个妻子或是四个妻子都一样,这是她们共同的财产。”《古兰经注解》(2/229).
顾勒杜比说:“学者们一致公议:一个、两个、三个和四个妻子(在遗产学上)的分配原理都是一样:如果亡者没有孩子,妻室得四分之一;只要有一个孩子,她们就得八分之一。妻室们共同拥有这(四分之一或八分之一)部分遗产,因为尊严强大的真主没有把她们一个人所得的遗产和几个人共享遗产的原则区分开。”
摘自《荟萃——有关教法的《古兰经》经文》(5/75)
剩余的遗产,则由儿子和女儿们继承:一个男孩得两个女孩的份额,因为清高的真主说【真主为你们的子女而命令你们,一个男子得两个女子的份额。】《妇女章》(第11节)。
至于孙子们,如果他们的父亲或叔伯还健在的话,他们则无权继承遗产。可参阅(70575)的解答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