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女人被休后,如果是可以复婚的,她在待婚期内必须要呆在婆家,如果无缘无故的外出,就要肩负罪责;只要不担心自己受到伤害,必须要呆在婆家,一直到待婚期结束,因为真主说:“你们不要把她们从她们的房里驱逐出门,她们也不得自己出门,除非她们做了明显的丑事。”(65:1)
敬请参阅(122703)号问题的回答。
第二:
被休后可以复婚的女人去清真寺和学习《古兰经》是教法允许的,条件是丈夫要同意,因为她仍然是妻子,有应尽的义务和应享的权利。伊本·欧麦尔(愿主喜悦之)说:“如果一个人与妻子第一次或者第二次离婚,妻子只有在丈夫的同意下才能外出。”伊本·舍白在《穆算尼夫》( 4 / 142 )中辑录。
谢赫伊本·欧赛麦尼(愿主怜悯之)说:“最侧重的主张就是:被休后可以复婚的女人,与没有被休的妻子一样,她可以走访邻居或者亲戚的家,也可以去清真寺听劝诫等,她与丈夫去世的女人不一样,至于真主说“你们不要把她们从她们的房里驱逐出门,她们也不得自己出门。”这儿的“赶出去”就是分离,也就是说她不能离家外出,住到别的家里。”
《道路之光法太瓦》
总而言之,她必须要回到婆家,一直到待婚期结束,在此期间如果丈夫同意,她可以外出。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