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6 伊历五月 1446 - 7 Novem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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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生命,是否允许说叛教的话?忍耐和说叛教的话,哪一个做法更加优越?

問題

一个朋友告诉我,为了保护生命而说谎是主命,而且这是在《古兰经》中被提到的,也许他引证了安玛尔·本·亚西尔的故事和真主的这一节经文:“除非被迫宣称不信、内心却为信仰而坚定者。”而我所知道的就是:无论如何,不允许任何人说他是一个非穆斯林,而且他在任何情况下必须要以信仰伊斯兰教而自豪。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有人陷入困境,别人胁迫他说不是穆斯林,否则就要死亡,他们应该怎么做?他应该说他是非穆斯林,拯救自己的生命吗?或者与之相反?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你的朋友所言属实,如果遇到无法承受的伤害或者迫害的时候,为了保护生命可以说叛教的话,这是在《古兰经》中确实存在的,也是在正确的圣训中提到的,学者们对此没有任何分歧。

至于《古兰经》:

真主说:“既信真主之后,又表示不信者——除非被迫宣称不信、内心却为信仰而坚定者——为不信而心情舒畅者将遭天谴,并受重大的刑罚。”(16:106)。

泰百利(愿主怜悯之)说:“伊本·阿巴斯说:全能的真主告诉我们,谁在信仰之后叛教,他要遭受真主的愤怒和严重的惩罚;谁如果为势所迫,他为了避免敌人的伤害,在口头上说出了叛教的话,但是他的内心坚信不疑,那么,这是无妨的,因为真主只惩罚仆人决心做的罪恶。”《泰百利经注》( 17 / 305 )。

至于圣训:

多神教徒抓住了安玛尔·本·亚西尔,一直折磨他,甚至让他侮辱先知(愿主福安之),并且赞美他们的神灵,安玛尔被迫那样做了,然后他们释放了他。当他来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的跟前时,他问:“你经历了什么事情?”安玛尔说:“真主的使者啊,事情糟透了,他们没有释放我,一直到我被迫诋毁了你,并且赞美了他们的神灵!?”他问:“你当时觉得内心如何?”安玛尔说:“坚信不疑。”他说:“如果他们再一次折磨你,你就照样对付他们”。哈克木在《圣训补遗》( 2 / 389 )和白海格在《最大的圣训》( 8 / 208 )中辑录。其传述系统是微弱的,这是通过许多途径传述的,说明这个故事确有其事。

哈菲兹伊本·哈吉尔(愿主怜悯之)说:“这些尾缺圣训互相强化。”《造物主的启迪》( 12 / 312 )。

公决:

A. 伊本•哈兹姆(愿主怜悯之)说:“他们一致认为:谁如果因为胁迫而在口头上说出了叛教的话,但是他的内心坚信不疑,他在真主的跟前没有任何叛教的罪责。”《公决的层次》(61页)。敬请参阅伊本•甘塔尼所著的《在公决的问题中令人信服的理由》(2 / 272)。

B.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叶(愿主怜悯之)说:“所以我们毫无争议的主张:因为胁迫而说出的叛教言语,不能在教法律例中把它当作叛教的证据。”《遵循正道》(2 / 210)。

C. 在《法学百科全书》(22 / 182 )中说:“学者们一致认为:谁如果因为胁迫而说出了叛教的话语,他不是叛教者(卡菲尔)。”

第二:

教法原谅的胁迫指的是强迫人为了保住性命而说出叛教的话。

在《法学百科全书》( 22 / 182 )中说:“胁迫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就是必须要躲避和逃避的胁迫,比如杀戮、或者割断肢体、或者有可能伤及性命或者伤害肢体的毒打,无论打的次数多寡都一样。这种胁迫被称为“完全胁迫。”

第二种类型是不一定要逃避和躲避的,比如拘留、戴上镣铐、或者不会损伤肢体的拷打等,这种胁迫被称为“不完全胁迫”。

学者们为必须要说出叛教言语的完全胁迫设置了一些条件,其中包括:

A. 损伤肢体或者伤及性命的威胁,包括杀害性命和和割断肢体,或者穆斯林无法忍受的伤害,比如拘禁和毒打。

B. 胁迫者有能力实现威胁的事情。

C. 被胁迫者无法保护自己,甚至不能逃之夭夭或者向他人寻求庇护。

D. 胁迫者极有可能要对胁迫者实施威胁的事情。

敬请参阅(70558)号问题的回答,我们在其中引述了伊本·古达麦·迈格迪西关于这个问题的重要主张。

第三:

被胁迫者可以忍耐、承受迫害和伤害,甚至为此而惨遭杀害吗?

是的,这对他是允许的,比俩里·本·热巴赫等圣门弟子(愿主喜悦他们)曾经这样做过。

伊本·凯希尔(愿主怜悯之)说:“他可以求死,就像比俩里(愿主喜悦之)那样,他拒绝了多神教徒的要求,他们就对比俩里严刑折磨,把他带到酷热的沙漠里,把大石头放在他的胸膛上,并命令他以物配主,但是比俩里拒绝了,他说:“独一的真主,独一的真主。”他还说:“以真主发誓,假如我知道最能让你们怒不可遏的言语,我一定会说出来。”愿真主喜悦比俩里。”《伊本·凯希尔经注》( 4 / 606 )。

第四:

忍耐和承受伤害,甚至导致死亡,或者遵循教法允许的特许,说出叛教的言语,哪一种做法更加优越呢?

最正确的主张就是:忍耐和承受伤害是更加优越的,尤其是学者、德高望重的人、或者众人的楷模等,这是大众学者的主张。

伊本•凯希尔(愿主怜悯之)说:“最优越和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穆斯林要坚定不移的坚持自己的宗教,即使导致他惨遭杀害也罢。”《伊本•凯希尔经注》( 4 / 606 )。

在《法学百科全书》( 35 / 18 )中说:“哈奈非学派、马力克学派和罕百利学派一致认同(这也是沙斐仪学派最正确的主张):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忍耐和坚定不移的坚持信仰,哪怕为此而惨遭杀害,优越于说出叛教的言语或者做出叛教的行为,即使他惨遭杀害,也可以获得丰厚的报酬,因为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你们的前人,有的被抓住扔进坑中;有的被用锯子残酷地锯成两半;有的被铁梳刺肉,深至骨筋。即使如此,他们从未放弃他们的信仰!”《布哈里圣训实录》辑录。

沙斐仪学派最正确的主张的理由如下:

第一:为了保护生命而说出叛教的言语是更加优越的;

第二:为人表率和德高望重的学者最应该坚定不移的坚持信仰。

第三:估计能够战胜敌人和履行教法律例,为了生存而说出叛教的言语是更加优越的,否则,为了坚持信仰而牺牲是更加优越的。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叶(愿主怜悯之)提到了关于前人遭受令人发指的屠杀和残酷迫害的圣训,然后说:“众所周知,先知(愿主福安之)叙述这一段圣训,就是为了表扬那些人,称赞他们的忍耐和坚定不移的精神,让伊斯兰民族的信士们以此而为荣。”《遵循正道》(2 / 332)。

第五:

这位兄弟说:“据我所知,无论如何,不允许任何人说他是一个非穆斯林,而且他在任何情况下必须要以信仰伊斯兰教而自豪。”

也有的人可能认为艾布·戴尔达伊(愿主喜悦之)传述的圣训支持这一种主张,艾布•戴尔达伊(愿主喜悦之)说:“我的挚友先知(愿主福安之)嘱咐我:你不要以任何东西匹配真主,哪怕你被五马分尸和烧为灰烬;你不要故意抛弃主命拜,谁如果故意抛弃了主命拜,他已经脱离了真主的保护;你不要饮酒,因为它是万恶之钥匙。”《伊本·马哲圣训实录》(4034段)辑录,谢赫艾利巴尼在《伊本·马哲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但是,这一段圣训事实上并没有禁止遵循特许的教法律例,而且在其中阐明了受到胁迫的时候采取的最优越的行为,如前所述,大众学者主张最优越的做法就是忍耐和承受折磨,至于特许的教法律例,则是在真主的经典中确定的。

艾布·哈桑·姆巴勒克福尔(愿主怜悯之)说:“这说明应该选择死亡和舍身就义,而不要表现出以物配主的言行,这是嘱咐穆斯林在受到胁迫的时候要遵循最优越和坚强不屈的行为,但是也允许他说出叛教和以物配主的话,因为真主说:“除非被迫宣称不信、内心却为信仰而坚定者。”(16:106)”《明灯圣训之解释》(2 / 283)。

其实这个答案是比较理想的。怎么不是呢,事实上被胁迫者说出了叛教的话,即使在他的内心中有以物配主的想法,他也不是以物配主的言语,也不能仅仅因此而把他称之为“以物配主的多神教徒”,他仍然是一个信士,他的信仰没有瑕疵和缺口,他也没有陷入以物配主的罪恶,只要他的内心坚信不疑,他因为胁迫而说出的叛教之言无关紧要,他在这一种情况下并没有违反这一段圣训,也没有以物配主。

但真正的问题是有些人因为害怕被杀、或者受到伤害、或者利益受到损害等原因,陷入了以物配主的罪恶,而且他兴致勃勃,乐此不疲,那么,他就是以物配主的叛教者。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