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在选择献祭的牲畜的时候,必须要区别割掉尾巴和割掉屁股的牲畜,割掉尾巴的牲畜不影响献祭,而割掉屁股的牲畜与之相反,不能做献祭的牲畜,这是学者门最侧重的主张。
伊本·古达麦·迈格迪西(愿主怜悯之)说:“割掉尾巴的牲畜可以做献祭,无论是天生的、或者被割掉的都一样,因为这个缺陷并不减少牲畜的肉,不会破坏献祭的目的,所以没有禁止它。”《穆额尼》(13 / 372)。
伊本•古达麦•迈格迪西(愿主怜悯之)说:“不能用割掉一个肢体的牲畜做献祭,比如割掉屁股的。”《穆额尼》(13 / 371)。
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说:“可以用割掉尾巴的牲畜做献祭,无论是天生的、或者被割掉的都一样;不能用割掉屁股的牲畜做献祭,因为屁股是有价值的,属于献祭的牲畜的一部分。
根据这一点,割掉屁股的绵羊不能做献祭,割掉尾巴的山羊可以做献祭。”《津津有味的解释》(7 / 435)。
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说:“至于割掉屁股的牲畜,学者们主张不能用它做献祭,因为屁股是有用的肢体,属于献祭的一部分,与山羊、牛和骆驼的尾巴不一样,尾巴不是献祭的一部分,可以把它割掉和扔掉,比如澳大利亚绵羊的尾巴,它不像屁股,而是与牛的尾巴一样,不是献祭的一部分,所以用澳大利亚的绵羊做献祭是可以的,因为割掉的尾巴一文不值。”《朝觐座谈》(第108页)。
我们已经转述了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关于不能用割掉屁股的牲畜做献祭的法特瓦,敬请参阅(37039)号问题的回答。
第二:
你应该努力寻找没有割掉屁股的献祭的牲畜,只要能够找到没有任何缺陷的羊,你就不能用割掉屁股的羊做献祭。
如果无法找到健全的羊,教法规定选择其他类型的能够做献祭的牲畜,放弃有缺陷的羊;如果能够找到没有缺陷的山羊,可以用山羊做献祭,也可以用黄牛(或者水牛)、或者骆驼做献祭,每七个人合宰一头牛或者一峰骆驼,谁如果自愿献祭,可以独自宰一头牛或者一峰骆驼;如果合宰的人不足七个人,也是可以的,但合宰一头牛或者一峰骆驼的时候不能超过七个人。
但是,如果你只能找到割掉屁股的羊,因为当地只有这种羊,你们也不能宰杀其它的牲畜,如前所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用割掉屁股的羊做献祭,尤其是当地的农民们为了羊的利益而那样做,这不是减少羊肉重量的缺陷,在这种情况下禁止使用这种羊做献祭,将导致伊斯兰教的一个标志被废止。
彰显献祭的标志,其利益比使用有缺陷的牲畜献祭的危害更重要,学者们肯定的一个原则就是:“容易做的事情不会因为困难而被免除。”
如果一件事情不可能完全按照规定完成,但可以完成一部分,那么,不能放弃这件事情,应该完成力所能及的那一部分;这个原则是从先知(愿主福安之)的圣训中演绎出来的:“如果我命令你们去做一件事,你们应该做力所能及的那一部分。”《布哈里圣训实录》(7288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1337段)辑录,敬请参阅苏友特所著的《相似和类同》(第159页)。恩泽·本·阿卜杜·萨拉姆说:“谁如果被责成了宗教功修,他能做一部分,不能做另一部分,他应该完成力所能及的那一部分,无能为力的那一部分对他已经免除了。”《教法律例的原则》(2 / 7)。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