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人就是上无父母、下无子女的亡者,如果孤独人有同母异父的一个弟兄或者姐妹,他和她,各得遗产的六分之一;如果他有同母异父的更多的兄弟和姐妹,那末,他们和她们,均分遗产的三分之一。因为真主说:“如果被继承的男子或女子,上无父母,下无子女,只有﹙同母异父的﹚一个弟兄和一个姐妹,那末,他和她,各得遗产的六分之一。如果被继承者有﹙同母异父的﹚更多的兄弟和姐妹,那末,他们和她们,均分遗产的三分之一。”(4:12)
如果他有妻子,她应享一半遗产;
如果他有一个同胞弟兄,则应享全部遗产、或者剩余的遗产;如果他有一个同胞姐妹,她应享一半遗产;如果他有两个同胞姐妹,则她俩应享三分之二的遗产;因为真主说:“他们请求你解释律例。你说:「真主为你们解释关于孤独人的律例。如果一个男人死了,他没有儿女,只有一个姐姐或妹妹,那末,她得他的遗产的二分之一;如果她没有儿女,那他就继承她。如果他的继承人是两个姐姐或妹妹,那末,她们俩得遗产的三分之二;如果继承人是几个兄弟姐妹,那末,一个男人得两个女人的份子。真主为你们阐明律例,以免你们迷误。真主是全知万物的。」”(4:176)
如果只有同母异父的一个弟兄或者姐妹,那么他或者她应享六分之一的遗产,其余的遗产上交国库。
在遗产问题中应该根据继承人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切忌生搬硬套而出现差错。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