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你的妻子必须要交纳破坏誓言的罚赎,因为她发誓不让你接触她,她已经破坏了这个誓言;要么供给十个贫民一餐的口粮,或以衣服赠送他们,要么释放一个奴隶;如果无力济贫或释奴,应该斋戒三日;其证据就是真主说:“真主不为无意的誓言而责备你们,却为有意的誓言而责备你们。破坏誓言的罚金,是按自己家属的中等食量,供给十个贫民一餐的口粮,或以衣服赠送他们,或释放一个奴隶。无力济贫或释奴的人,当斋戒三日。这是你们发誓后破坏誓言时的罚金。你们应当信守自己的誓言。真主为你们如此阐明他的迹象,以便你们感谢他。”(5:89)
第二:
你的妻子把你比作她的弟兄,并不能禁止你与她的关系,这不是“将妻比母”,因为“将妻比母”的行为只能来自丈夫,而不能来自妻子。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说:“这是大部分学者的主张,包括伊玛目马力克、沙菲尔、伊斯哈格、艾布·扫尔和意见派的学者们。”《穆额尼》(8 / 34);所以你妻子所说的话要按照发誓的教法律例对待,如前所述,她必须要交纳破坏誓言的罚赎。
第三:
她不必交纳两次罚赎,只要交纳一次罚赎就可以了,因为这是在交纳罚赎之前对一件事情的两次发誓;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之)说:“对于所做的或者放弃的一件事情的发誓,在交纳第一次罚赎之前,如果重复了好几次,只交纳一次罚赎就可以了;如果是对所做的或者放弃的多个事情的发誓,对每一个发誓必须要交纳一个罚赎。比如说:以真主发誓!我不与某人说话;以真主发誓!我不吃他的食物;以真主发誓!我不去某个地方;或者说:以真主发誓!我一定要与某人说话;以真主发誓!我一定要打他一顿等诸如此类的发誓。必须要给每一个贫民半升当地的粮食,也就是一公斤半左右;提供可以做礼拜的衣服,比如长袍,或者上衣和披风;给他们提供晚饭或者午饭都可以,因为经文的内容是笼统的。”引自《伊斯兰的法太瓦》(3 / 480)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