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没有正确的圣训说明在清真寺里缔结婚约是可嘉的行为(穆斯太罕布);谁如果认为在清真寺里缔结婚约是可嘉的行为,这是没有证据的;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据我们所知,认为在清真寺里缔结婚约是可嘉的行为,这是没有根据和来自先知(愿主福安之)的任何证据的,但是如果丈夫和女方的监护人恰巧一起在清真寺里,然后他俩在清真寺里缔结婚约,这是可以的;谁如果认为这种做法是可嘉的,比如我们说:你们从家里出来,到清真寺里去,或者你们约定时间在清真寺见面,然后在其中缔结婚约,这是需要教法证据的,据我所知,这是没有证据的。”《敞开门扉的聚会》(167 / 17)。
一些学者认为在清真寺里缔结婚约是为了在这个地方沾吉,公开和宣传婚姻;还有的学者根据微弱的圣训坚持这种主张。
敬请参阅《法学百科全书》(37 / 214)和(41 / 221)。
敬请参阅(132420)号问题的回答。
至于许多人认为这种做法在今天是可嘉的,那是因为在清真寺里缔结婚约,可以避免在其他地方发生的违背教法的很多现象,比如教法禁止的男女混杂、吸烟、听音乐和唱歌等。
你的问题:先知(愿主福安之)在哪里为他的女儿缔结了婚约?我们在传述当中没有看到相关的任何根据,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们觉得缔结婚约的地方非常重要,而先贤们觉得它没那么重要,否则他们会告诉我们;非常明显的就是,他们在一般的坐席、他们的家或者他们商量好的地方缔结婚约,我们在所有的传述当中没有了解到与之相关的特殊的东西。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