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如果一个人在健康的情况下三休妻子,然后在妻子的待婚期当中去世了,那么妻子必须要完成离婚的待婚期,不能转移到亡故的待婚期,也不能继承丈夫的遗产,也不必为他守制。
欲了解详细内容,敬请参阅(111905)号问题的回答,以及《教法百科全书》(29/ 325)
有人向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询问:“如果丈夫三休妻子,然后在妻子的待婚期当中去世了,妻子必须要为丈夫守制吗?”
谢赫回答:“如果丈夫在临终的疾病期间三休妻子,然后去世了,则妻子应该享受丈夫的遗产,但是不必为他守制,她不是以妻子的身份享受丈夫的遗产,而是因为丈夫休妻的目的是要剥夺妻子的继承权,这是为了惩罚丈夫,不能让他如愿;所以假如妻子在待婚期当中去世了,丈夫不能继承妻子的遗产。”《伊本·欧赛米尼论题的辑录成果》(第116页)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