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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礼拜是必须的义务(瓦直布)的人坚持的教法证据

問題

主张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礼拜不是必须的义务(瓦直布)的人坚持的教法证据是什么?主张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礼拜是必须的义务(瓦直布)的人坚持的教法证据又是什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学者们对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拜是必须的义务(瓦直布)有所分歧,他们有两种主张,也是艾哈迈德学派中的两个传述:

第一个主张: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拜是必须的义务(瓦直布)

第二个主张: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拜不是必须的义务(瓦直布),假如有人在家里做了集体礼拜,则其礼拜是有效的,他也没有任何罪责。

穆尔达威(愿主怜悯之)说:“按照最正确的两个传述之一,他可以在家里做集体礼拜,第二传述就是他不能在家里做集体礼拜。”《公正》(2 / 214)。

我们的网站选择了第一个主张,这也是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叶和他的学生伊本·甘伊姆、以及谢赫赛尔迪、伊本·巴兹和伊本·欧塞米尼选择的主张。

欲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参阅(120)和(38881)号问题的回答。

第二:

主张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礼拜是必须的义务(瓦直布)的学者们坚持的教法证据如下:

第一个证据:艾布·胡莱勒(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以掌握我生命的真主起誓,我真想命人给我准备一些木柴,然后我命令做礼拜,念宣礼,并命令一个人为大家领拜,然后我就去烧掉那些还未来做礼拜的人的房子;以掌握我的生命的主发誓,他们要是知道他们来,定会得一块带肉的骨头或者两块带肉的肋骨,那么,他们定会来参加霄礼!”《布哈里圣训实录》(644段)辑录。

这个证据的关键就是先知(愿主福安之)想烧掉没有参加集体礼拜的人的房子,但是没有详细说明那些人是否在家里做了集体礼拜?

第二个证据:艾布·胡莱勒(愿主喜悦之)传述:有个盲人来到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跟前,他说:“真主的使者啊!无人领我去清真寺。”他要求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允许他在家中做礼拜,先知允许了。当他转身离去时,先知叫住他问:“你可以听到宣礼吗?”那人说:“可以听到。”先知说:“那你必须来。”《穆斯林圣训实录》(653段)辑录。

这个证据的关键就是:如果集体礼拜是可以在每个地方成立的,先知(愿主福安之)一定会允许盲人在家里与家人一起做集体礼拜,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在两件事情之间选择,只要不是罪恶,他总是选择最容易的那一件事情。

伊本·孟泽尔(愿主怜悯之)说:“如果盲人没有得到特许,那么,明眼人更不会获得特许。”《奥赛托》( 4 / 134 )。

第三个证据:阿卜杜拉·本·麦斯欧德(愿主喜悦之)说:“谁愿意明天以穆斯林的身份去见真主,那么,就让他听到宣礼后去参加集体礼拜。真主已为你们的先知(愿主福安之)规定了正道的圣行,而礼拜属于正道的圣行。假如你们在家中做礼拜,像留在家中做礼拜的这个人那样,那么,你们放弃了先知的圣行;如果你们放弃了先知的圣行,你们一定会迷误。只要一个人认真完美地洗了小净,然后去清真寺,他每迈出一步,真主给他记下一件善行,提升一个品级,消除一件罪恶。我觉得只有十足的伪信士不参加集体礼拜,甚至有些病人被两个人搀扶着站到班次中做礼拜。”《穆斯林圣训实录》(654段)辑录。

在伊玛目穆斯林辑录的另一段文字中说:“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给我们教授了正道的圣行,参加念宣礼的清真寺里的集体礼拜属于正道的圣行。”《穆斯林圣训实录》(654段)辑录。

这一个证据的关键就是:不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礼拜属于伪信士的标志之一。

第四个证据: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说:“谁听到宣礼而没有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礼拜,那么,他的礼拜无效,除非他有教法允许的理由。”《伊本·马哲圣训实录》(793段)辑录,谢赫艾利巴尼在《伊本·马哲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敬请参阅(120)、(8918)和(40113)号问题的回答。

主张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礼拜不是必须的义务(瓦直布)的学者们坚持的教法证据如下:

第一个证据:贾比尔·本·阿卜杜拉(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真主特赐我五件事,是前人从未有过的:真主使得敌人丧胆以助我胜利,即使距离敌军尚有一个月的路程,敌人已经胆颤心惊,这是其一;真主为我把整个大地变为可以做礼拜的场所,以及没有水时可用土净,我的教民中的任何人不论在何处,礼拜时间一到就地做礼拜,这是其二;真主将从敌人那里缴获的战利品作为合法之物交给了我,而在我之前,真主从未对任何人将缴获的战利品作为合法之物,这是其三;真主赐给我后世的求情权,这是其四;从前,列圣只是作为自己民众的使者而被派遣,而我则被派遣为全人类的使者,这是其五。”《布哈里圣训实录》(335段)辑录。

他们说:“这一段圣训说明仆人只要在任何地方做了礼拜,他的礼拜是正确有效的,被接受的,无论是在清真寺里、或者在其它的地方都一样。”

第二个证据:阿伊莎(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因为有病,所以在家里坐着做礼拜,而跟拜的人都站着,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示意他们也坐下来做礼拜。当他做完礼拜转过身时说道:“指定领拜师的目的是让大家跟随他。他鞠躬时,你们跟着鞠躬;他站直时,你们站直;他念‘赞颂主者,主必闻之’,你们就念‘主啊!宇宙万有的赞颂全归你’;他如若坐着做礼拜,你们也跟着他坐着做礼拜。”《布哈里圣训实录》(688段)辑录。

这一个证据的关键就是:假如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礼拜是必须的义务(瓦直布),先知(愿主福安之)一定不会允许他们跟着他在家里做礼拜,或者一定会命令他们到清真寺里重新做礼拜。

伊本·热者布(愿主怜悯之)说:“这一段圣训说明病人可以与探望他的人一起做集体礼拜,为了获得集体礼拜的优越性。

由此可知,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礼拜对个人不是必须的义务(瓦直布),这是通过艾哈迈德的一个传述,所以他没有命令那些人到清真寺里重新做礼拜,认为他们和他在吃喝的地方所做的礼拜是正确有效的。”伊本·热者布所著的《造物主的启迪》(2 / 241 ).

第三个证据:辅士伊特班·本·马里克(愿主福安之)说:“我一直给萨利姆族(我的本族)领拜,我来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跟前,对他说:‘我的视力很弱,经常有洪水阻碍我去族人的清真寺。我希望您大驾光临,到我家的某一个地方做礼拜,以便我把你做过拜的地方作为礼拜之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如果真主意欲,我会去的。’《布哈里圣训实录》(840段)辑录。

第四个证据:叶基德·本·艾斯沃德(愿主喜悦之)传述:辞朝那年,我随先知(愿主福安之)在海夫清真寺做了晨礼,当先知(愿主福安之)做完礼拜转过脸时,发现后面有两个人没有跟随他做礼拜,先知(愿主福安之)说:“让那两个人过来见我!”他俩见到先知(愿主福安之)时浑身哆嗦,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俩为啥不跟我们一起做礼拜?”他俩说:“真主的使者啊!我们已经在自己的驻地做过礼拜了。”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以后再不要这样做。如果你们在驻地做过礼拜了,然后来到人们做集体礼拜的清真寺,就跟他们一起做礼拜,这相当于你俩的副功拜。”《提尔密集圣训实录》(219段)辑录。

这一个证据的关键就是:他俩因为在驻地做了集体礼拜,所以没有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礼拜,先知(愿主福安之)没有否定他俩的做法。

敬请参阅(178385)号问题的回答。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