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毫无疑问,通奸是非常严重的一种大罪,通奸者会招致真主的唾弃、憎恶和愤怒;如果是与非穆斯林通奸,则罪加一等;如果是在斋月中通奸,那更是罪大恶极;如果通奸者没有诚心实意的忏悔,则亏大了。真主说:“他们只祈祷真主,不祈祷别的神灵;他们不违背真主的禁令而杀人,除非由于偿命;他们也不通奸。谁犯此类(罪恶),谁遭惩罚;复活日要受加倍的刑罚,而受辱地永居其中。惟悔过而且信道并行善功者,真主将勾销其罪行,而录取其善功。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25:68—70);真主说:“(你说:)“我的过分自害的众仆呀!你们对真主的恩惠不要绝望,真主必定赦宥一切罪过,他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39:53)
尽管这个罪恶是如此丑陋和严重,受到真主的唾弃和愤怒,但真主的仁慈领先于愤怒,所以没有马上惩罚犯罪的仆人,反而为他敞开忏悔之门,并优容和宽限他,一直到他悔改,如果他真诚的忏悔了,真主接受他的忏悔,饶恕他的一切罪恶。
这个女孩必须要诚心实意的向真主忏悔,并且后悔这种丑恶的罪行,决心永不再犯,多做善功,虔诚敬意的皈依真主,真主将会接受她的忏悔,并且饶恕她的一切罪恶。
第二:
谁如果在斋月的白天发生了通奸的行为,他必须要忏悔,并且还补那一天的斋戒,交纳严重的罚赎:就是释放一个奴隶;如果他没有奴隶,连续不断的封斋两个月;如果他没有能力,给六十个贫民施舍食物。敬请参阅(39734)号问题的回答。
谁如果在多年前犯了那种罪恶,迟迟没有还补和交纳赎罪,那么他必须要交纳上述的罚赎,除此之外必须要交纳延迟还补那一天斋戒的罚赎,也就是给一个贫民施舍食物:半升当地的主食如小麦或者大米等,相当于一点五公斤重。
有人向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的学者们询问:“在斋月中通奸的教法律例是什么?那是在他无知的日子里所犯的罪恶,他现在祈求真主的饶恕。”
他们回答:“犯罪者必须要忏悔和交纳赎罪,就是释放一个奴隶;如果他没有奴隶,连续不断的封斋两个月;如果他没有能力,给六十个贫民施舍食物。除此之外必须要还补那一天的斋戒,必须要交纳延迟还补那一天斋戒的罚赎,也就是给贫民施舍一点五公斤小麦。”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太瓦》(9 / 255)。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