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丈夫去世的待婚期和离婚的待婚期是有区别的,在丈夫去世的待婚期中洞房不是条件;谁的丈夫去世了,哪怕是在洞房之前去世了,妻子必须要遵循待婚期,真主说:“你们中弃世而遗留妻子的人,他们的妻子当期待四个月零十日。”(2:234)。
《提尔密集圣训实录》(1145段)辑录:有人向伊本·麦斯欧德(愿主喜悦之)询问:“有人娶了一位妻子,但是他在言明聘礼和洞房之前去世了,(女方应该怎么办?)”伊本·麦斯欧德(愿主喜悦之)回答说:“女方享有等同其族人妇女们的聘礼,不增不减,她必须要遵循待婚期,而且享有遗产。”然后,麦尔格力·本·斯纳尼(愿主喜悦之)站起来说:“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曾为我们族中的碧尔沃尔·宾图·瓦什格也做出了类似你的判决。”伊本·麦斯欧德(愿主喜悦之)听后不胜喜悦。谢赫艾利巴尼(愿主怜悯之)在《提尔密集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至于离婚的待婚期,只有已经洞房的妻子必须要遵循;至于尚未洞房的妻子,则不必遵循待婚期;因为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若娶信道的妇女,然后在交接前休了她们,那么,她们不该为你们而守限期,所以你们应当使她享受,应当让她们依礼而离去。”(33:49)
艾布·伯克尔·伊本•阿拉比(愿主怜悯之)说:“这节经文明文规定洞房之前被休的妻子不必遵循待婚期,这是伊斯兰民族的公决;如果已经洞房了,则她必须要遵循待婚期。”《古兰经的教法律例》(6/ 377)。
欲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参阅(120018)号问题的回答。
第二:
如果女人因为无知而在丈夫去世之后没有遵循待婚期,如果待婚期的时间已经结束了,则她没有任何罪责;如果待婚期的时间尚未结束,则她在剩余的时间里遵循待婚期。
有人向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询问:“一个女人在丈夫去世之后没有遵循待婚期,因为她不知道这个教法律例,其教法律例是什么?”
谢赫回答说:“只要女人因为无知而在丈夫去世之后没有遵循待婚期,则她没有任何罪责;因为真主说:“你们所误犯的事,对于你们没有罪过,你们所故犯的事,就不然了。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真主说:“我们的主啊!求你不要惩罚我们,如果我们遗忘或错误。”真主说:“我已经饶恕了。”
有人向德高望重的谢赫询问:“如果她知道了,则其现在的教法律例是什么呢?”
谢赫回答说:“如果她在待婚期结束之后知道了,则她没有任何罪责;如果在待婚期结束之前知道了,则她在剩余的时间里遵循待婚期。”《道路之光法特瓦》
根据这一点,那个女人对过去的事情没有罪责,因为她不知道,但在剩余的待婚期中,也就是两个月零十天,她必须要遵循待婚期。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