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父亲应该为儿子承办婚事,特别是如果他要求结婚,而且他有结婚的需要和渴望,这是为了保护儿子的贞洁,以免他陷入罪恶。敬请参阅(83191)和(87983)号问题的回答。
第二:
在结婚的花费中应该勤俭节约,适可而止,不要过度,不能像今天众所周知的那样奢侈挥霍和铺张浪费。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的学者们说:“你为女儿的婚事花费了五十万里亚尔,这是教法禁止的挥霍浪费的行为,如果你没有马上向真主忏悔,并且放弃这种奢侈挥霍的行为,恐怕你会受到真主的惩罚,因为所有的钱财都是真主的钱财,人们只不过是替真主代理钱财,纯洁的教法规范了我们处理钱财的行为,禁止所有的奢侈和浪费。真主说:“他们如果花费的时候,既没有过分浪费,也没有吝啬不舍,而是采取中和的方法。”没有过分浪费就是没有超越慷慨的限度,也没有把它花费在违抗真主的罪恶当中;没有吝啬不舍就是在花费中缩手缩脚,像吝啬鬼一样;而是采取中和的方法,就是采取介于浪费和吝啬之间的中庸之道。”敬请参阅《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太瓦》(16/ 220—221)
第三:
女人不能随意的花费丈夫的钱财,除非获得丈夫的允许,除非丈夫吝啬不舍,对她和孩子们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剥夺了真主赋予他们应享的权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可以拿取足够自己和儿子过上普通生活的钱。敬请参阅(150250)号问题的回答。
如果丈夫在儿子在婚姻中没有吝啬钱财,而是根据自己的富裕程度合理的花费了钱财,没有吝啬不舍的现象:那么你不能私自拿取他的一点点钱财,哪怕你为儿子的婚事费用也罢。
你说你们为这门亲事花了很多钱,如果已经花了通常足够像你儿子这样的人娶妻的钱财,那么你的丈夫不应该承担更多的费用,你拿取丈夫的钱财就是侵犯了你丈夫的钱财所有权。
如果这是你们国家一般的结婚费用,与你们情况一样的人都要这样花费:你可以成全儿子婚事的所有费用,但是不能给他的父亲在钱财方面带来伤害,不能花光所有的钱财。
你必须要在这些钱财中考虑真主的权利,要考虑钱财的主人、你的丈夫的权利,并考虑他所发的誓言的神圣性,还要考虑其他孩子的利益。
所以你必须要忏悔,祈求真主的饶恕,并把发生的这件事情告诉丈夫,要求丈夫的原谅和宽恕。
但是,如果你认为这样做会伤害你们之间的关系,或者你的丈夫会迁怒于你,致使你俩之间难以相处,你就不必告诉他你所花掉的多余的钱财:如果你有钱,无论是你的工资、或者你继承的遗产等:你就把未经丈夫允许而拿取的钱财会给他。
如果你没有钱:你就向真主忏悔,为此而祈求真主的饶恕,竭尽全力的善待你的丈夫,维护他的各种权利,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希望真主原谅你,并且改善你俩之间的状况。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