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2 伊历六月 1446 - 23 December 2024
中文

在父亲不赞成她结婚的情况下,她结了婚

問題

我姐姐与一个穆斯林男子结了婚,但是我父亲不赞成这桩婚事。我父亲——一个严守教门的人——拒绝这桩婚事是因为男孩品德败坏,还蛊惑我姐姐与他私奔,在没有监护人的状态下,就结了婚,请问这桩婚事成立吗?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你父亲因为男孩品德败坏,不赞成这桩婚事是正确的,清高的真主使他成为女孩和家人的保护者,从教门的原则为女儿择优选择合适的配偶是他的义务。你姐姐的确犯了以下多个错误,其中有:选择了这个品德败坏的年轻人;逃家;其中最为严重的是,在无监护人的首肯下就结婚了。

以上所犯的任何一项错误都足以令她知道她所犯的罪所造成的恶劣后果,她的行为触犯了真主的命令,伤害了自己,侵害了家人的权益,更何况是多项罪责集一身啊!

针对这桩婚事,无疑是不成立的,因为监护人的同意是婚约成立的要素之一,有很多《古兰经》明文和《圣训》可证明这一点:

1-清高的真主说:【你们不要阻止她们嫁给她们的丈夫。】《黄牛章》(第323节)

2-清高的真主说:【你们不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以物配主的男人,直到他们信道。】《黄牛章》(第221节)

3-清高的真主说:【你们中未婚的男女和你们的善良的奴婢,你们应当使他们互相配合。】《光明章》(第32节)

这些《古兰经》明文都已明确地证明了:监护人是婚姻成立的条件。因为婚约的签订是清高的真主直接命令监护人的。如果婚约与监护人无关,为何还要专门针对监护人说这番话?尤其是第一段经文更为明了。

伊玛目布哈里(愿真主慈悯他)把这几段经文归于:“没有监护人的婚约不成立”这章中。

《圣训》依据:

1-据艾布穆萨传述:先知(愿真主祝福他,并使他平安)说:“没有监护人的婚约不成立。”《提勒秘日圣训集》(1101)《艾布达吾德圣训集》(2085)《伊本马哲圣训集》(1881)艾日巴尼在《提勒秘日圣训集》中核实了这段圣训的传述系统是优良的。(1/318)

2-据阿伊莎(愿真主喜悦她)传述:真主的使者(愿真主祝福他,并使他平安)说:“不经监护人同意的婚约是无效的,是无效的,是无效的。如果已同居,她应获得聘金,两人分开。如果她没有监护人,伊斯兰的长官就是没有监护人的女子的监护人。”《提勒秘日圣训集》(1102)、《艾布达吾德圣训集》(2083)、《伊本马哲圣训集》(1879),提勒秘日核实了这段圣训的传述系统是优良的;伊本・哈巴尼在其书(9/384)中鉴定为优秀的;哈克穆在其书(2/183)中鉴定为优秀的。

另外,你姐姐应该痛改前非,向真主祈求饶恕,并且回到你父亲那儿,请求他的原谅。同时还要知道她的婚姻是不成立的,婚约是无效的。故此,她再不能和那个男子生活在一起,因为在伊斯兰教法里,他不是她合法的丈夫。败坏的道德品行与离开他所造成的后果相比较一下,权衡一下,如果同意这门婚事,在有监护人的情况下重新签订婚约;如果仍不赞成他俩在一起,她的婚约自行作废,因为这桩错误的婚约中存有暧昧成分,这个男子应休了她。

她应该接受父亲为她所作的选择,他有责任为女儿的幸福着想,为她寻找一个敬畏真主的,有教门的,有品德的好伴侣。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