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侵占一块人行道、在其上修建、把它并入你的店铺,使它变成你的财产、或者把它当作自己的财产处置,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这是无理的、非法霸占土地的行为。
阿卜杜拉·本·欧麦尔(愿主喜悦之)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说:“谁无理的霸占别人的一块土地,他在复生日将被沉陷到七层地之下。”《布哈里圣训实录》(2454段)辑录。
如果在营业时间,根据当地人约定俗成的习惯,在人行道上摆放货物,这是可以的,但是不能给行人或者顾客带来伤害,也不能让他们觉得道路狭窄、难以行走。
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说:“凡是街道、公路和住宅之间的空地,谁也不能占用,不能在那里修建、或者把它当做私人财产去处置,无论宽阔、或者狭窄都一样,无论是否给人们带来不便都一样,因为那是穆斯林共享的,与大家的利益息息相关,这种情况与清真寺一样。
可以利用比较宽阔的地方进行买卖,但是不能给人带来不便,也不能给行人带来伤害,因为在所有的时代里,所有城市的人都默认这种做法,没有反对这种做法,这是给人方便、而且没有给人任何伤害,所有不是禁止的。”《穆额尼》(8 / 161)。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