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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丈夫只给她生活费,并不与她共同生活,她能因此提出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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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 20-1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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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已经两次被休,第一次是因为我要求我的丈夫能抽出一点时间,放下自己的和其它家人的事情,和我及我的孩子们在一起,哪怕每个月只有一天。第二次的原因,是丈夫在我的孩子们的面前表示对另一个妻子的喜爱,和对我的轻视,不顾我和我的孩子们的感受,在他与这个妻子结婚前,就曾当着我的面用电话向她表达爱意,现在他走了,抛下我自己和孩子们,也不和我们联络,只是通过亲属把生活费转交给我们。
如果我离婚了,真主是否会以他的恩典赏赐我更美好的生活,使我得到满足,以更好的生活替代我从这个狠心人那里受到的委屈,或是这样做就是不满意于真主的定度?我是否有权利拥有丈夫,和他在互相爱慕、关心的环境下生活,还是我和我的孩子们就这样拿着那他给我们的,更使我显得低贱的生活费,生活在屈辱和卑贱中?我是算做一个忍耐者呢,还是一个弱小的受欺侮者?我因为害怕离婚这个词,已经这样生活了十一年。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首先:

真主允许男子多妻,但禁止他不公平待人,如果丈夫想要再娶,那么,或保留第一个妻子,并善待她,或和善的与其分手,不允许他将妻子留下,然后离开她,不和她一起生活,不给予她应有的权利,也不允许他对于教养自己的子女疏忽怠慢,多妻的制度不是为了摧毁家庭,而是为了更好的巩固家庭,更多的建立家庭。

对于丈夫,由于另一个合法妻子,而使他对他的第一个妻子的这种抛弃与疏忽怠慢是违反教法的。那么,其他本身即为非法的行为,而造成的对妻子的抛弃与疏忽怠慢,如非法的男女关系,或情形恶劣的熬夜玩乐等,又该当如何呢?

第二:

允许妻子由于无法忍受丈夫的恶劣品性而提出离婚,这并不是不满意于真主的定度,而在一些时候,考虑到干犯大罪的丈夫可能对子女的起到的不良影响,而禁止妻子留在他身边。离婚是教法所允许的,而有的时候则是必须的,所以不用害怕这样做,会有损于对前定的信仰,因为婚姻是真主注定的事,离婚也是真主注定的事。

妻子有权利与丈夫共同生活,并得到他的善待,与他相依为伴,互相关爱,这即是婚姻的目的,这些要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违背了婚姻的初衷。

因此,男女双方均应选择宗教修养优秀的人为伴侣,因为在一个履行真主的法度的穆斯林家庭中,不会出现欺侮与不义,如果有正当的理由,妻子可以向丈夫提出离婚,丈夫也可以休妻,并给予她应有的权利,或是善意挽留,或是好好分手。

如果发生了离婚,真主可能会再为她安排一位理想的丈夫,就如真主所说:(如果他们俩离婚,那末,真主将借其宏恩而使他们俩各获满足。)

第三:

一些妇女仍然与丈夫维持夫妻关系,目的是期望真主使他有所转变,或是由于孩子的亲情关系,需要他的教育和抚养。如果长期以来他的品性没有得到转变,虐待妻子儿女,妻子又有能力满足自己和孩子们的生活,那么,她就应该离开丈夫,以获得美好的生活,并使孩子在服从真主及其使者(真主的称赞、祝福与安宁属于他)的环境下受到良好的教育。

你也应当反省自己,无论是在交付真主的权利,还是丈夫的权利,或是别人的权利上有所欠损,都应因自己的错误与过失向真主悔罪。有可能你所遭遇的不幸是你的罪过的果报,真主说:(凡你们所遭遇的灾难,都是由于你们所做的罪恶;他饶恕你们的许多罪过。)

你应当对你的处境认真的思考,这会有助于你很好的处理今后的生活问题,并应同你周围的人商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如果他们赞同你离婚的话,你还应当祈求真主的帮助,以作出有利的选择,此后,如你已经决意离婚,那你就可以提出,你当祈求真主使你满足。我们祈求真主改善你的境况,消抹你的忧愁,如结果对你俩有利的话,就求他改善你俩的关系。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