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把开斋捐交给穷人和可怜的贫民,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规定开斋捐的动机,一则用它清洁斋戒者的恶言妄语,二则籍以周济穷人。谁在节日拜之前交纳开斋捐,那便是被真主接受的课捐;谁在节日拜之后交纳开斋捐,那便是一般的施舍。《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1609段)、《伊本•马哲圣训实录》(1827段)辑录,艾利巴尼在《太尔基布》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伊本•甘伊姆(愿主怜悯之)说:“先知(愿主福安之)的教导就是把这项施舍专门用于贫民。”《归途粮秣》( 2 / 21)
如果你承认了这一点,就应该知道贫穷的近亲比别人更应该获得开斋捐;但是谁如果承担某人的生活费用,就不能把开斋捐交给他。
如果你可以继承他们的遗产,你必须要承担他们的生活费用;如果你可以继承他们的遗产,你就不能把开斋捐交给他们;如果你不可以继承他们的遗产,你就可以把开斋捐交给他们;如果你可以继承他们一部分人的遗产,不能继承另一部分人的遗产,你可以把开斋捐交给你不能继承他的遗产的那些人;如果你除了自己和家人的需要之外尚有多余的钱财,你应该为他们承担生活费用;如果你没有多余的钱财,你就不必承担他们的生活费用,因为你力所不及,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把自己的开斋捐交给他们,哪怕你可以继承他们也罢。
敬请参阅(106540)号问题的回答。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