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者不能继承被害者的遗产,学者们对这点达成共识,没有分歧。据艾卜·胡莱一莱(求主喜悦之)传述:主的使者(求主赐福之,并使他平安)说:“杀人者不能继承被害人的遗产。”《铁勒目日圣训集》第2109段,埃勒巴尼传自铁勒目日的圣训第1713段,铁勒目日曾说:“学者们的主张是:故意杀人或误杀者都不能继承被害人的遗产,有部分学者说:如果是误杀则可以继承被害人的遗产,这是马利克的主张。”
至于误杀者法学家们则有分歧:有人主张他可以继承死者,但不可以继承赔给死者的血金——在他交给死者家属血金的情况下——他只能继承除血金之外的遗产。
伊本·欧赛敏教长(求主怜悯之)说:“在杀人法中正确的主张是:如果继承人故意杀了被继承人,毋庸置疑的是他不能继承死者的遗产;如果是误杀则可以继承之。但是他能继承他赔给死者家人的血金吗?答案是不能。因为血金是对他(故意杀人者)的惩罚。伊本·玛吉曾传述了一段圣训:“他继承死者之前的遗产。”即在死者家人接受血金之前的财产,不包括血金。”
《瑟了哈·木木题儿》(11/321)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