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丈夫已经委托你支配这笔用来行善的钱,指定了施舍的范围,那你只能把钱施舍给他所指定的对象。
但是,如果他没有指定对象,而是对你说:“你把这笔钱用来行善吧,或把它施舍给穷人……”等等,那你可以根据你妹妹的需求给她一笔钱,而且这是最好的,最应该的。就这点施舍和天课之间是没有区别的。
伊玛目脑威在《麦基木耳》(2/235)中说:“伊斯兰民族一致认同施舍给亲戚要优于施舍给外人。有关这个问题的《圣训》有很多……我们的同伴们说:‘把天课专给亲戚是嘉行,也可以把天课给他们。我们就副功的施舍也是这样主张的,它俩之间没有区别。类似此法的还有赎罪金、许愿金、遗嘱、宗教基金等一系列的善举,优先给亲戚是嘉行,因为他们有权利得到。”
因为你的妹妹——只要她还需要钱——那她就是可以接受施舍的人。清高的主说:【赈款只归于贫穷者、赤贫者、管理赈务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还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忏悔章》(第60节)
曾有人问学者阿卜杜阿齐兹(求主怜悯之):“已婚的女儿可以把行善的回赐给她已逝的母亲吗?要知道,她丈夫同意用他的费用行善。”
学者的回答是:“如果丈夫同意她用她自己的钱或他的钱给她穆斯林双亲行善(施舍给他俩)是可以的;或施舍给她的穆斯林亲兄弟或姨母们或姑母们或她的孩子们...所以,当他给其妻钱时,说:‘没关系,你用我的钱施舍吧。’或是她父亲这样对她说,或是她伯父叔父给她钱,让她施舍。这都是可以的。
学者帅里哈·法姆日尼被问到:女子可以在其丈夫不知道的情况下,用她私人的钱替她去世的亲人施舍吗?如果她用其丈夫的钱施舍的断法又是什么?
学者的回答是:“女子可以用她私人的钱替她去世的亲人施舍——她这样做是为了得到超绝万物的主的喜悦,她的施舍和回赐有利于他们。因为她是用自己的钱行善,她可以在不违背真主的法度下自由支配她的钱。施舍是善行,如果真主接受了这份施舍,那施舍的回报就能到达行善者;至于她用其丈夫的钱施舍,而他也没有禁止她如此做,她也知道其丈夫不会反对她,那么,她这样做是无妨的。但是,如果她丈夫反对她那么做,那她就不能做。”《法姆日尼教法解答精选》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