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9 伊历九月 1445 - 29 March 2024
中文

为别人代买了一些古董,并且收取了一定比例的好处费,一段时间以后发现那些古董是赝品

問題

一个人让我为他代买古董,就是英国制造的一种铜盔,我找到那种铜盔之后,他说给他买回来,他答应要给我一定的利润,当我去买的时候觉得那些铜盔不是真品,于是我就打电话告诉了他,因为我要从别的地方带回这些铜盔;他说没关系,让我去买那些铜盔,也许是真品。当我带回来的时候他认为就是真品,他让我再给他多带几个,我一共为他买了七个铜盔;几个月以后他给我打电话,说那些铜盔都是赝品,我就到购买铜盔的货主跟前去要求退货,他拒绝回收赝品;我必须要把买主给我的利润还给他吗?或者我必须要和他一起承担损失:或者我没有任何责任?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可以为别人代买商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或者利润,这是属于代理的报酬,是教法所允许的;《学术研究和教法律列常任委员会法太瓦》(13131)中说:“经纪人可以为代买的商品收取一定比例的报酬,作为中介费,可以根据协议向售货员或者买主收取,但是不能过分,也不能害人。”

第二:

如果你已经警告了买主,但是他坚持要买这些铜盔,而且还要多买几个,在此之后发现那些铜盔不是真品,则你没有任何责任,应该获得利润,或者一定比例的报酬,因为你没有怠慢他让你去做事情、没有敷衍了事;如果你为了安慰他的损失而施舍或者免去一部分利润,则是一种善行,会获得真主的回赐。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