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8 伊历九月 1445 - 28 March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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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丈夫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服用避孕药的教法律列

問題

我和丈夫以及四个孩子共同生活,但非常遗憾的是我们经常遭到这个男人的暴力和残酷对待,甚至造成我们身体方面的伤害.我快要40岁了,我的四个孩子在怀孕期间都有健康问题,所以我不想再次怀孕,但丈夫多次要求我生孩子,经常以离婚威胁我;我可以在丈夫不知道的情况下采取避孕措施吗?尤其是医生们嘱咐我这样做,鉴于我的健康问题以及我和孩子们在生活中的遭遇,他们警告我不要怀孕,所以我也不想再要一个孩子.(我的丈夫曾经两次拿刀对着我们).尽管丈夫亲眼看到我在最后一次怀孕期间健康恶化,以及在医院中遭受了许多痛苦,但是他根本不顾我的健康状况.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须知:夫妻双方都有生育孩子的权利,丈夫不能体外射精,除非妻子允许;妻子也不能采取避孕措施,除非丈夫允许。《教法百科全书》( 3 / 156 )

哈奈非学派的伊本·奈吉姆说:“正如在没有妻子允许的情况下,丈夫不能体外射精,在没有丈夫允许的情况下,妻子也不能堵住子宫口避孕,这是被禁止的。”《清澈的大海》( 3 / 215 ) .

如果妻子有不能生育的明显的理由,比如可靠的医生证明怀孕会给她带来明确的伤害,在这种情况下,不必获得丈夫的允许,因为女人保护健康的利益比男人生育的利益更为重要。

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不能伤害别人,也不能伤害自己。”《伊本·马哲圣训实录》(2340段)辑录,伊玛目脑威在《记主词》(502页)认为这是优美的圣训。

如果怀孕会给她的健康带来伤害,那么学者们允许她在刚刚怀孕的时候可以堕胎,敬请参阅(82851)号问题的回答。

有人向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之)询问:“我是已婚的女人,丈夫拒绝我服用避孕药,因为他不知道我所遭受的痛苦,实际上我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所以我服用了避孕药,没有让丈夫知道,这样做是有罪的吗?”

谢赫回答:“如果伤害很严重,困难很大,这是可以的;否则不要服用避孕药,这是最谨慎小心的做法,因为服从丈夫是瓦直布(必须的),真主说:“那么应当尽力而为的敬畏真主。”《伊本·巴兹法太瓦全集》( 21 /183 ).

你最好和丈夫开诚布公的协商,互相理解,达成一致;丈夫也应该照顾妻子的情况和健康状况。

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丈夫如果看到妻子在怀孕的时候异常痛苦,应该允许妻子采取避孕措施,或者自己采取避孕措施,为了怜悯妻子和疼爱妻子,一直到她恢复健康,有能力怀孕。”《道路之光法太瓦》

至于丈夫对待不好、性格粗暴,则不是放弃生育的合法理由,也许真主会在这个孩子的身上给予补偿和许多的幸福,正如真主说:“他从死物中取出活物,也从活物中取出死物。”真主说:“也许你们讨厌一件事情,而真主在其中设置了许多幸福。”(4:19)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