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调度员在宾馆工作,在宾馆知道的情况下拿取出租车司机的钱,不会因此而偏袒任何一个司机、或者厚此薄彼,那么这是可以的;
在这情况下必须要提防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工作人员的礼物;就是在工作部门不知道的情况下给职工送礼;《布哈里圣训送礼》(7174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1832段)辑录:艾布·胡迈德·萨伊迪(愿主喜悦之)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任命阿萨德族的一个名叫伊本·鲁特比耶的人去征收天课;他回来时说:“这是属于你们的天课,这是送给我的礼物。”先知(愿主福安之)登上演讲台,首先赞颂真主,然后说:“我们派去的职员怎么啦!他回来的时候竟然说:‘这是属于你们的,这是属于我的。’他为何不坐在父母的家中等待,看看是否有人给他送礼?以掌握我的什么的真主发誓!凡是被他拿去的东西,在复生日,他将会在脖项上扛着它,要么扛着咆哮的骆驼、要么扛着哞吼的牛、要么扛着咩叫的羊。”接着先知(愿主福安之)举起两手,我甚至看到了他两腋下的白肤,他说:“主啊!我传达了吗?”连说了三遍。
艾哈迈德和白海格辑录:先知(愿主福安之)说:“工作人员的礼物是贪污徇私。”谢赫艾利巴尼在《综合圣训大全》(7021段)中认为这是正确圣训。
送礼的目的是为工作提供方便、或者忽略错误和违规行为,或者偏袒送礼的人,给他优先权,所以教法禁止那样做,为了防微杜渐和杜绝后患。如果在工作的有关部门知道的情况下获得礼物,那么就不是被禁止的。
第二件事情:贿赂:凡是为了废除别人的权利或者弄假成真、或者为了获得不属于自己的权利、或者为了逃避自己的义务而付出的财物,都是贿赂。敬请参阅《教法百科全书》(24 / 256)商业的激励(第119页)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