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如果丈夫循规蹈矩和遵守教法律列,谨守五番礼拜,远离各种非法的事物,那么就是一位清廉的丈夫,应该抓住他、珍惜他,帮助他,使他更加完美。
如果他在学习知识和背诵《古兰经》、或者在宣教工作中消极怠慢,或者夫妻生活没有达到曾经梦想的那种完美的程度,这一切都不是可以提出分手和离婚的合法理由,因为人外有人,山外有山,永远不会达到完美的境界。
你所渴望的充满信仰和高尚道德的生活,你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孜孜不倦的去追求和实现,你可以结交清廉的女人,参加各种有益的讲座和论坛,参与背记《古兰经》的学习小组和宣教计划,倾听有益的课程讲解等。
有多少才华横溢、知识丰富的女人,她们的丈夫都是普普通通的清廉的人,你想成为杰出的女性,并不一定要求你的丈夫也必须和你一样,也许你获得这一切有助于丈夫、或者鼓励丈夫与你携手共进;聪明机智的妻子可以改变丈夫的许多习惯和倾向,重要的就是要履行对丈夫应尽的义务,善待丈夫,相敬如宾,和睦相处,而不是搅乱平静的生活。
至于你考虑离婚的问题,认为那是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我们觉得这是急功近利和不切实际的错误想法,也许离婚之后找不到期盼的丈夫,或者再婚的丈夫远远不如以前的丈夫;而且妻子要求离婚是忘恩负义的行为,会给丈夫和他的家人带来伤害。
所以教法禁止提出离婚,除非有合法的理由,或者情况非常严峻,不得不离婚;艾布•达伍德(2226段)、提尔密集(1187段)和伊本•马哲(2055段)辑录:扫巴尼(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任何一个女人,如果无缘无故的向丈夫要求离婚,那么她闻不到乐园的芳香。”谢赫艾利巴尼在《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女人不能向丈夫提出离婚,除非有合法的理由;因为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任何一个女人,如果无缘无故的向丈夫要求离婚,那么她闻不到乐园的芳香。”如果有合法的理由,比如不喜欢丈夫的宗教操守、或者讨厌丈夫的性格和脾性,或者丈夫道德高尚、性格优美,但是妻子无法与他共同生活等,在这些情况下,妻子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必须要退还丈夫为她付出的聘金,然后丈夫解除他俩的婚姻关系。
其证据就是《布哈里圣训实录》(4867段)辑录的圣训: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传述:萨比特•本•盖斯的妻子来见先知(愿主福安之),她说:“真主的使者啊!我对萨比特•本•盖斯的宗教和道德绝不嫌弃,但我在信仰伊斯兰之后不喜欢成为忘恩负义的人。”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你愿归还他当聘金送给你的果园吗?”她说:“我愿意。”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对她的丈夫说:“你收回果园,与她离婚。”
学者们从这个事件中采取的主张就是:如果妻子不能和丈夫共同生活,她的家长(监护人)可以提出离婚,而且必须要这样做;一部分学者主张:必须要提出离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对丈夫没有伤害,他将会获得为妻子付出的聘金,这会令他高兴。至于大多数学者,则主张提出离婚不是必须的,而是可嘉的行为,“谁如果为真主放弃了一件东西,真主会给他弥补更好的东西。”《敞开门扉的聚会》(54 / 6)
从你的话中显而易见的就是没有离婚的合法理由;所以你应该敬畏真主,善待丈夫,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应该满意丈夫循规蹈矩和坚持正道,尽管没有完全达到你的要求也罢!
我们祈求真主赐予你顺利和正确的主张!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