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可以复婚的被休的女人,必须要留在丈夫的家里,禁止她外出,丈夫必须要为她提供住房,以及在待婚期当中的生活费用,教法禁止丈夫在待婚期当中把她从她的住房中驱赶出去,因为真主说:“你们不要把她们从她们的房里驱逐出门,她们也不得自己出门,除非她们做了明显的丑事。这是真主的法度,谁超越真主的法度,谁确是不义者。”(65:1)
伊本·甘伊姆(愿主怜悯之)说:“可以复婚和不可以复婚的待婚期之间的区别就是:可以复婚的待婚期是为了丈夫,所以穆斯林一致主张必须要为女人提供住房和生活费用。”《归途粮秣》(5 / 674)
在《教法百科全书》(25 / 113)中说:“可以复婚的被休的女人仍然是妻子,因为婚姻的约束仍然存在,离婚之后的情况与之前的情况一样,所以学者们一致主张必须要为女人提供住房,因为真主说:“你们当依自己的能力而使她们住在你们所住的地方。”(65:6)
女人在待婚期之内,丈夫有权与妻子复婚,妻子不能拒绝,真主说:“在等待的期间,她们的丈夫是宜当挽留她们的,如果他们愿意重修旧好。”(2:228)
第二:
在这位询问的姐妹的情况中,没有她自行离开丈夫的家或者丈夫把她赶出家门的事情;不允许女人自行外出或者丈夫把妻子赶出家门的哲理就是让丈夫反省自身,可以与她复婚;如果夫妻分居两地,距离遥远,则不可能实现这个目的;根据上述问题,丈夫根本就没有家!所以,妻子可以留在当前居住的地方,在任何一个安全的家中守待婚期,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必须要为被休的妻子提供住房、饮食、衣服和日常用品,一直到妻子的待婚期结束为止。敬请参阅伊玛目脑威所著的《求学者的花园》和录海巴尼所著的《智者的追求》(5 / 586)。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