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1 伊历六月 1446 - 22 Decem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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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妻为丈夫的儿子提供生活费以及儿子为父亲的后妻提供生活费的教法律例

問題

后妻为丈夫的儿子提供生活费的教法律例是什么?儿子为父亲的后妻提供生活费的教法律例是什么?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后妻不必为丈夫的儿子提供生活费,无论是丈夫活在的时候或者去世之后都一样,因为必须提供生活费的条件之一就是:接受生活费的人必须是提供生活费的人的继承人。

伊本•古达麦(愿真主怜悯他)说:“必须提供生活费的条件有三个,……第三:接受生活费的人必须是提供生活费的人的继承人。因为真主说:“继承人应负同样的责任。”因为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使继承人比别人更应该享受被继承人的钱财,所以必须要提供生活费;如果是没有亲属关系的继承人,不必提供生活费。”《穆额尼》(8 / 171)。

众所周知,丈夫的后妻不能继承丈夫的儿子的遗产,所以她不必为他们提供生活费。

第二:

如果父亲是穷人,不能给妻子和孩子提供生活费,他与第二个妻子所生的孩子情况富裕,在这种情况下,他与第二个妻子所生的富裕的孩子必须要为他们的父亲提供生活费,并且为他们的父亲所赡养的妻子和孩子提供生活费。

伊本•古达麦(愿真主怜悯他)说:“每一个洁身自好的人必须要为他的妻子提供生活费,因为他只有这样才能洁身自好。”《穆额尼》(8 / 174)。

有人向伊斯兰谢赫伊本·泰米业(愿主怜悯之)询问:“一个人穷困潦倒,无法谋生,他有一个妻子和几个孩子,情况富裕的儿子可以为他和他的妻子以及年幼的弟兄提供生活费吗?”

谢赫(愿主怜悯之)回答:“一切赞颂,全归真主,全世界的养育之主;情况富裕的儿子应该为他的父母以及年幼的弟兄提供生活费,如果他没有这样做,他就是忤逆父亲和断绝骨肉之情的人,在现世和后世里要受到真主的惩罚,真主至知。”《伊本·泰米业法特瓦全集》(34 / 101)。

有人向伊斯兰谢赫伊本•泰米业(愿主怜悯之)询问:“一个人有一个有钱的儿子,父亲贫困潦倒,他有家庭和一个妻子(不是大儿子的亲生母亲),这个儿子必须要为他的父亲和弟兄以及后妈提供生活费吗?”

谢赫(愿主怜悯之)回答:“如果父亲不能养家糊口,而儿子能够为他们提供生活费,那么,他必须要为他们提供生活费。”《伊本•泰米业法特瓦全集》(34 / 102)。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