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谁如果怀疑礼拜的数目,比如怀疑完成了一个或者两个叩头,那么,就让他在确信的基础上补充叩头,也就是按照最少的数目,把一个叩头作为确信的,然后完成第二个叩头,然后在说“赛俩目”之前完成“因错补叩”的叩头,这是最好的做法,这是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之)选择的主张。
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之)说:“如果在礼拜中有所怀疑,就把一个叩头作为确信的,在此基础上补充叩头;如果怀疑完成了一个或者两个叩头,就再完成第二个叩头,无论是在第一拜、第二拜、第三拜或或者四拜都一样,在说“赛俩目”之前完成“因错补叩”的叩头,这是最好的做法;如果在说“赛俩目”之后完成“因错补叩”的叩头,也是可以的。”《伊本•巴兹法特瓦全集》(30 / 11)。
有的学者主张:如果怀疑放弃了礼拜的要素,比如怀疑礼拜的拜数,如果他在两种可能之间无法做出选择,应该以确信为基础,就是最少的拜数,这种情况下,在说“赛俩目”之前完成“因错补叩”的叩头。
如果他能在两种可能之间做出选择,就在他选择的基础上继续完成礼拜,在说“赛俩目”之后完成“因错补叩”的叩头。
穆尔达威(愿主怜悯之)说:“(谁如果怀疑放弃了要素,他就像放弃了要素一样):这是我们的主张,我们的大多数同人坚持这个主张,其中许多人断然地坚持它;有的学者说:根据类比,他就像放弃了一拜一样,选择确信的拜数,在此基础上完成礼拜。”《公平》(2 / 150)。
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说:“(谁如果怀疑没有完成要素,他就像没有完成要素一样,)意思是假如他不确定是否做了要素,他的教法律例就是没有做要素的人的教法律例。例如:他站起来做第二拜,不确定刚才叩头两次或者一次?“怀疑没有完成要素,就像没有完成要素一样”,如果不能确定是否做了,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没有完成;但如果他认为很有可能做了,根据侧重的主张,其教法律例就是遵循很有可能的事情,不必返回重做,因为我们刚才说了,如果怀疑拜数,则在很有可能的基础上完成礼拜,但是在说“赛俩目”之后要完成“因错补叩”的叩头。”《津津有味的解释》(3 / 384)。
第二:
学者们明文规定:谁因为遗忘而没有完成“因错补叩”的叩头,如果间隔的时间不长,他要还补礼拜;如果间隔的时间比较长,则他免去了“因错补叩”的叩头,他的礼拜是有效的。
在《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务委员会法特瓦》(第二辑)(6 / 10)中说:“如果故意没有完成“因错补叩”的叩头,他的礼拜是无效的,他必须要重新做礼拜;如果因为错误、或者无知而没有完成“因错补叩”的叩头,则他不必重新做礼拜,他的礼拜是有效的。”
有人向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之)询问:“如果他在礼拜中增加了拜数或者减少了拜数,没有完成“因错补叩”的叩头,他的礼拜是无效的吗?”
谢赫回答说:“详细说明如下:如果他在礼拜中决意放弃叩头,而且故意如此,他也知道相关的教法律例,那么,他的礼拜是无效的。
但是,如果他不知道或者遗忘了,他的礼拜是正确有效的。”
敬请参阅谢赫伊本•巴兹所著的《道路之光法特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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