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 伊历五月 1446 - 21 November 2024
中文

国家资助的社会保险的教法律例是什么?

問題

据了解,一些国家强制企业为工人购买保险,公司每个工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钱财,然后把这个金额放置在被称为社会保障基金的机构,而且这个基金隶属于国家,他们每个月从工人的工资中拿取一部分钱,把他放在这个基金里,以此完成工人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条件是工人要工作25年或者30年;这种类型的保险是非法的吗?或者是合法的?如果我有选择保险或者不保险的自由,在我没有获得保险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我的公司提高我的工资吗?是否有关于这个问题的著作或者专项研究?

答案

综上所述:

国家组织的社会保险是一种允许的保险,它更像一种合作保险,所以可以加入社会保险,并从中受益,无论是强制性的、还是自愿选择的都一样。

欲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参阅以下书籍:

- 艾哈迈德•本•哈马德•沃尼斯博士所著的《保险合同的附带性律例》;

- 阿里·穆哈因丁博士所著的《伊斯兰的担保性保险》;

- 萨利赫•阿里博士和萨米哈•哈桑博士所著的《伊斯兰保险的标志》。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