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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孝顺不信道的父母和私生子的血缘归属

21-04-2015

問題 220070

我与一个女人发生了婚外情,并生下了一个孩子,现在已经九岁了,我在三年前离开了她,在此一年后,我皈依了伊斯兰教,娶了一名虔诚的穆斯林妇女为妻,一切赞颂,全归真主;我的儿子在大部分时间仍然与他的母亲一起生活。
最近,我的妻子建议我搬到另一个城市里居住,在那里有一座清真寺和许多穆斯林,而且这个城市不太遥远,但我的母亲和她的丈夫(她俩是非穆斯林)反对这个主意,表示不理解这个想法,也许她俩的反对实际上源于她俩不爱我的这个穆斯林妻子。
我完全清楚必须要孝顺父母,即使他们没有信仰伊斯兰教,但问题是:在何种程度上必须孝顺他们呢?我所有的目的就是按照我们认为正确的形式安排我的生活、和我的妻子一起生活,我不打算与父母、或者与儿子、或者与家庭的任何一个人断绝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你们对我的建议是什么?因为我的父母对我非常生气,他俩疏远我,并拒绝跟我说话。与我儿子的情况有关的教法律例是什么?他的血缘归于谁?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这位询问的弟兄,首先祝福你进入了伊斯兰教、真理和天性的宗教,我们祈求真主使你坚定不移的坚持他的宗教,并保护你免遭人类和精灵中的恶魔的伤害。

至于你不信道的父母:你必须要孝顺他们、接续他们、合理的侍奉他们,真主说:“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母亲弱上加弱地怀着他,他的断乳是在两年之中——我说:“你应当感谢我和你的父母;惟我是最后的归宿。如果他俩勒令你以你所不知道的东西配我,那么,你不要服从他俩,在今世,你应当依礼义而侍奉他俩,你应当遵守归依我者的道路;惟我是你们的归宿,我要把你们的行为告诉你们。”(31:14—15)。

伊本·艾布·宰德·凯乐瓦尼所著的《唾手可得的水果》(2 / 290)中说:“孝顺和善待父母是每一个接受教法责成的人必须履行的主命,哪怕他俩是没有以物配主的坏人、或者是以物配主的多神教徒也罢,证据就是这几节经文,善待和孝顺父母的主命不会因为父母作恶和宗教不同而废止。”

至于合理的孝顺不信道的父母,学者们对其是否必定(瓦直布)有所分歧,许多学者主张在不违抗真主的情况下必须要孝顺和服从父母。

但是,如果不信道的父母命令他们的儿子反对伊斯兰教、或者教法和主命、或者对他的宗教有益的事情,或者妨碍他学习和精通宗教的事情,那么绝对不允许服从他们。

根据这一点:你不必听从你父母的话而放弃迁移,因为迁移到那个地方,对你和你妻子的宗教很有裨益。

有人向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询问:“一个父亲阻止他的儿子参加记念真主的和学习知识的聚会,并导致这个孩子逐渐远离教门,放弃宗教操守,转而去做看电影之类的非法事情,这个父亲的做法是否被认为是阻碍真主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服从他吗?”

谢赫回答说:“如果你的父亲或者母亲阻止你参加这样的座谈和聚会,你不要顺从他俩,因为参加记念真主的聚会是好事情,不会给父母带来伤害,所以我们说:你不要服从他们,但尽量的说一些委婉的话,比如说你要去和朋友们聚会,而不要说你去参加记念真主的聚会。

至于阻止儿子参加记念真主的聚会的父亲和母亲,他俩的行为就是阻碍真主的道路,他俩必须要肩负这个罪责;父亲和母亲如果看到自己的儿子主动去学习,他俩应该感到高兴,竭尽全力的助他一臂之力,因为这是真主赐予他和他们的恩典,如果一个人去世之后,哪一个子女会对父母有益呢?就是清廉的子女,正如先知(愿主福安之)说:“当一个人去世的时候,他的工作断绝了,唯有三件事情例外:长流不息的施舍、对人有益的知识、为他祈求的清廉的儿女。”《敞开门扉的聚会》(第99次聚会)(第9页)。

我们在这个地方给你提供的建议就是:你应该迁移到有清真寺和许多穆斯林弟兄的那个地方,与他们互助合作,履行善事、敬畏真主、遵循教法。

我们必须要提醒你,应该尽量的号召你父母接受真理,这是他俩现在最需要的东西,从悖逆真主和罪恶中拯救他们,你必须要采取富有智慧的宣教方式,号召他俩信仰伊斯兰教,竭尽全力的善待他们。

第二:

至于你通过非法关系所生的那个男孩:他的血缘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归于你,但归于生育他的母亲,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说:“孩子归于床的主人,石头归于奸夫(遭受石刑)。”《布哈里圣训实录》(2053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1457段)辑录。

但是如果与该男子发生通奸行为的女人是未婚的,许多学者主张该男子可以追认这个孩子为他的儿子,也就是那个孩子的血缘归于他。

真主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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