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妻子信仰了伊斯兰,而她的丈夫是没有信仰伊斯兰的异教徒,则其婚姻关系已经无效了,但是可以延迟到妻子的待婚期结束,如果丈夫在此期间信仰了伊斯兰,他们仍然可以做夫妻;如果丈夫在此期间没有信仰伊斯兰,一直到妻子的待婚期结束了,则非常明显的是:自从妻子信仰伊斯兰之日他们的婚姻关系已经无效了。
如果在妻子的待婚期结束之后丈夫信仰了伊斯兰,他是否可以回到妻子的身边?
对于这种情况,学者们有两种主张,最为侧重的主张就是:如果妻子同意,丈夫可以回到她的身边。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让自己的女儿在信仰伊斯兰多年以后,在艾布•阿斯•本•拉比尔(愿主喜悦之)信仰伊斯兰的时候回到他的身边。
如果妻子拒绝与丈夫分离,则执法机构必须要强制性的让他们分离。
德高望重的谢赫穆罕默德•本•欧赛麦尼(愿主怜悯之)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