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如果不想要孩子,避孕是允许的,使用避孕工具也是允许的,但这必须经过妻子的同意,因为她也有享乐的权利,以及生育子女的权利,证据是:贾比尔.本.阿不顿拉(求主喜悦他)传述的圣训,他说:我们在圣人(真主的称赞、祝福与安宁属于他)的时代采用体外排精,圣人(真主的称赞、祝福与安宁属于他)知道以后,并没有禁止我们。布哈里圣训集(250),穆斯林圣训集(160)。
这种做法是允许的,但是重度可憎的,穆斯林圣训集记载(1442),圣人(真主的称赞、祝福与安宁属于他)被问到关于体外排精的问题,他说:“这是隐蔽的杀害婴儿。”足以证明对此相当憎恶。
脑威说:
“阿兹勒”就是男子在性交中将要射精时,离开女性的阴户,而在体外排精,在我们看来,在任何情况下这都是可憎的,无论女方同意与否,因为这有碍繁衍后代,因此,在圣训中称之为“隐蔽的杀害婴儿”,因为这样切断了繁育后代的途径,就如同杀害婴儿一样。我们的学者们认为,这不是“哈拉目”(绝对禁止的)。
综合相关的圣训记载,含禁止意义的圣训的真义是,其为应当放弃的可憎事物,而含允许意义的圣训的真义是指其不属“哈拉目”。
穆斯林除必要时外,如妻子患病不宜怀孕等情况,最好放弃这种做法,又由于这样做使得房事的真正目的:即繁衍后代,难以实现,而且,还会使女方得不到完全的快感。
参考第(3767)号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