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丈夫要出门,想让妻子一路陪伴,只要丈夫能够为妻子保障适合的生活,不会给妻子造成任何伤害,妻子必须要陪同丈夫出门旅行。
伊玛目马力克(愿主怜悯之)说:“丈夫可以带着妻子出门旅行,辗转各地,为她提供生活费用,哪怕妻子不情愿也罢。”《姆丹沃奈之精华》(1 / 421)
伊本·古达麦在《穆额尼》(8 / 181)中说:“妇女应该享受丈夫提供的生活费用,但是有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成年,可以与她发生性行为;第二个条件是完全把自己交给丈夫,如果她自己或者她的监护人拒绝,则不必为她提供生活费用,哪怕两人居住了一段时间也罢;先知(愿主福安之)与阿伊莎结婚两年后,才与她同房了,先知只在与她同房之后才给她提供生活费用,没有承担过去两年的生活费用。因为生活费用是相对于缔结婚约之后享受性生活而付出的,如果有性生活,则应该享受生活费用,如果没有性生活,则她一点也不应该享受生活费用。”
你已经告诉了他们,而且他们都同意了,这说明你已经获得了这个权利。
女人必须要服从她的丈夫,与他一同出门,一路陪伴他,与他一起住在他所生活的地方,只要她能够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她应该有耐心,努力适应她俩共同生活的新环境,与其他的穆斯林姐妹们缔结友谊,和她们一起履行宗教功修,力行善事,背记《古兰经》和互访等。
她应该永远记得她的丈夫对她应享的权利,必须要顺从他,服从他的命令,喜爱自己的伴侣,无论情况如何都满意与他一起生活,只有如此才能在爱与和谐的基础上建立穆斯林家庭,才能和睦生活、相敬如宾,实现结婚的宗旨。
须知她感觉到的这种感受是暂时的,只要有耐心和耐力,并且祈求真主襄助,那种感受将会消失,这是许多女人亲身体验过的。
丈夫应该知道,并不是只有他的妻子一个人如此抱怨,许多女人都会因为感到寂寞和孤独而抱怨,丈夫应该智慧和慎重地处理这种事情,竭尽全力的帮助她克服这个问题,尽可能的给她一部分时间,下班之后不要耽搁,马上回家;工作完成后,不要离家外出;除非有迫切的需要;如果有可能的话,尽量的陪伴他的妻子,并帮助她到找到一些朋友,让她们帮助她克服孤独和寂寞的痛苦,并求助于她的家人中的聪明人,让他们帮忙奉劝她,指导她,循循善诱,让她知道生活在沙特的优越性,比如可以履行正朝和副朝,还可以在禁寺里做礼拜等。
我们祈求真主使你俩幸福美满,白头偕老!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