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所拥有的汽车分为两类:
第一类:准备买卖的汽车,这种汽车必须要交纳天课,因为它是商品;
第二类:准备出租或者自己使用的汽车,在这种汽车当中没有天课,因为《布哈里圣训实录》(1464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982段)中辑录:艾布·胡莱赖(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穆斯林所拥有的马匹和仆人不交纳天课。”
伊玛目脑威(愿主怜悯之)说:“这段圣训是穆斯林所拥有的自己使用和取益的、而不是做买卖的钱财中不交纳天课的根本;如果不是买卖的马匹和奴隶,也不交纳天课。”欲了解详细情况,敬请参阅(146615)号问题的回答。
第二:
谁如果拥有准备出租的汽车,无论是自己开出租车,或者是别人开出租车都一样,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的那样,在这类汽车当中不必为汽车本身交纳天课,只是在汽车所赚的收入中要交纳天课,有两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出租车所赚的收入数额达到交纳天课的法定标准(满贯);
第二个条件:到达一年的期限,也就是说主人拥有这笔钱财的时间要达到伊斯兰历的完整的一年。
有人向谢赫穆罕默德·本·易卜拉欣(愿主怜悯之)询问:“一个人拥有一辆出租车,辗转各地,以此谋生,养家糊口,他必须要为这辆出租车或者为出租车的收入交纳天课吗?”
谢赫穆罕默德·本·易卜拉欣(愿主怜悯之)回答:“如果他没有打算把那辆出租车作为商品,不必为那辆车交纳天课;如果他的出租车的收入达到了交纳天课的法定数额,并且过了一年的期限,则在出租车的收入中必须要交纳天课。”《谢赫穆罕默德·本·易卜拉欣的法太瓦和论文》( 4 / 105 ) .
有人向谢赫穆罕默德·本·欧赛麦尼(愿主怜悯之)询问:“在准备出租或者自己使用的私人车中必须要交纳天课吗?”
谢赫穆罕默德·本·欧赛麦尼(愿主怜悯之)回答:“为了运输而出租的汽车、或者自己使用的私人车都不必交纳天课,只是在出租车的收入本身达到了交纳天课的法定数额、或者与其他的钱财合在一起达到了交纳天课的法定数额,并且过了一年的期限的时候,必须要交纳天课;准备出租的房产也一样,其中没有天课,只是在出租房产的收入达到交纳天课的法定数额的时候必须要交纳天课。”《穆罕默德·本·欧赛麦尼法太瓦全集》( 18 / 228 ) .
总而言之,如果你的兄弟从开出租车的工作中获得的收入没有达到交纳天课的法定数额,或者收入达到了交纳天课的法定数额,但是在一年的期限到达之前为了需要而花费了这些钱财,他就不必交纳天课。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