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4 伊历五月 1446 - 25 Novem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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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或者施舍整个献祭的教法律例

問題

如果一个人宰了两只“胎毛羊”(阿给格)或者献祭的羊,是否允许他食用一只羊,施舍另一只羊,不施舍第一只羊的肉,把第二只羊全部施舍;或者必须要从两只羊中都要施舍一部分肉?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教法明文说明必须要施舍献祭的牲畜的一部分肉,即便施舍很少的一部分肉也可以,真主说:“你们可以吃它们的肉,并应当用来款待知足的贫民和乞讨的贫民。我为你们制服它们,以便你们感谢。”(22:36)

这些穷人应该享受献祭的牲畜的一部分肉,“这是针对献祭的牲畜,所以应该把献祭的牲畜的一部分肉施舍给穷人。”《法学百科全书》(6 / 115)。

先知(愿主福安之)针对宰牲而说:“你们可以吃,可以贮存,可以施舍。”《穆斯林圣训实录》(1971段)辑录。

沙菲仪学派和罕百里学派主张必须要施舍献祭的牲畜的一部分肉,这是以教法明文为证据的正确的主张。

伊玛目脑威(愿主怜悯之)说:“必须要施舍献祭的牲畜的一部分肉,因为它的目的是善待穷人,根据这一点,如果他全部自己食用,则必须要担保施舍的一部分肉。”《求学者的花园和教律裁决者的支柱》(3 / 223)。

穆尔达威(愿主怜悯之)说:“如果全部食用,必须要担保施舍的一部分肉。”《公正》(6 / 491)。

布胡提(愿主怜悯之)说:“如果没有施舍一点肉,则必须要担保施舍的肉。”《揭示面具》(7 / 444)。

有人向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询问:“有人与亲戚一起食用了献祭的牲畜的全部的肉,没有给穷人施舍一点点肉,他的这个功修是正确有效的吗?”

谢赫回答说:“这是错误的,因为全能的真主说:“以便他们见证他们所有的许多利益,并且在规定的若干日内,记念真主之名而屠宰他赐给他们的牲畜,你们可以吃那些牲畜的肉,并且应当用来款待困苦的和贫穷的人。”(22:28)

根据这一点,他们现在必须要担保已经吃掉的肉,要从每一只羊中施舍一点肉,可以购买一定数量的肉,然后施舍给穷人。”《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法特瓦全集》(25 / 132) 。

第二:

学者们对必须食用献祭的牲畜的肉有所争议,大众学者主张食用一部分肉是可嘉的行为(穆斯泰罕布),而不是必须的义务(瓦直布),这是四大伊玛目的主张。

一部分学者主张必须要食用一部分肉,即便很少也可以,因为教法明文命令食用一部分肉。

伊玛目脑威(愿主怜悯之)说:“食用一部分肉是可嘉的行为(穆斯泰罕布),而不是必须的义务(瓦直布),这是我们学派的主张,也是所有学者们的主张,但是一部分先贤主张必须要食用一部分肉,因为这一段圣训命令食用一部分肉,同时真主说:“你们可以吃那些牲畜的肉”。大众学者主张这个命令指的是可嘉的行为或者允许,特别是它出现在禁止之后。”《穆斯林圣训实录之解释》(13 / 131)。

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说:“如果全部施舍、或者施舍大多数肉,都是可以的。”《穆额尼》(13 / 380)。

第三:

至于“胎毛羊”(阿给格),教法明文没有说明怎样分配它的肉,也没有说明必须要吃一部分或者施舍一部分。

因此,每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处理,可以全部施舍,也可以全部食用,最好的做法就是像献祭的牲畜的肉那样去处理,食用一部分,也施舍一点。

有人向伊玛目艾哈迈德询问怎样处理“胎毛羊”(阿给格)?

他说:“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伊本•西林说:“随你处理。”《新生儿教法律例之馈赠》(第55页)。

第四:

上述的教法律例说明必须要施舍献祭的牲畜的一部分肉、或者食用一部分肉是可嘉的行为(穆斯泰罕布)或者是必须的义务(瓦直布),这个教法律例适用于每一只单独的羊。

如果宰了十只羊:必须要从每一只羊中施舍一部分肉,并且食用每一只羊的一部分肉是可嘉的行为(穆斯泰罕布)。

不能代替这些羊而施舍一只完整的羊,因为每一只献祭的羊都是一个单独的献祭。

所以先知(愿主福安之)宰了献祭的骆驼之后,命令从每峰骆驼的身上割一块肉,放到锅里煮。

扎比尔•本•阿卜杜拉(愿主喜悦之)传述:然后先知(愿主福安之)来到宰牲场,亲手宰了六十三峰骆驼,然后把刀子递给阿里,阿里宰了剩余的骆驼。他让阿里与他合宰。他命人从每峰骆驼身上割一块肉,放在锅在煮,煮熟后他和阿里吃了肉,喝了汤。《穆斯林圣训实录》(1218段)辑录。

这说明每一个献祭的牲畜有独立的教法律例,所以要从每峰骆驼的身上割一块肉。

伊玛目脑威(愿主怜悯之)说:“割了一块肉,说明食用自愿的或者献祭的牲畜的肉是可嘉的行为(穆斯泰罕布)。

学者们说:因为食用每一个献祭的牲畜的一点肉是圣行,可以从每一个牲畜的肉中割取百分之一,然后放在一个锅里煮,吃一点肉,喝一点汤,相当于食用了每一个献祭的牲畜的肉。”《穆斯林圣训实录之解释》(8 / 192)

伊玛目脑威(愿主怜悯之)还说:“从每一个牲畜的肉中割取一点肉,然后放在一个锅里煮,吃一点肉,喝一点汤,相当于食用了每一个献祭的牲畜的肉。”。《精华之解释——总汇》(8 / 414)。

综上所述:

如果把献祭的牲畜的肉全部食用了,没给施舍一点肉,你必须要担保,也就是购买一点肉,哪怕是一两肉也可以,把它施舍给穷人,作为替代。

如果把献祭的牲畜的肉全部施舍了,所有的先知都认为这是可以的。

至于“泰米叶”(阿给格),无论你怎样处理,都是可以的。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