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在旅途中犯罪旅客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出门旅行的根本就是为了违法犯罪,比如为了寻欢作乐、嫖娼、喝酒或者杀害穆斯林等诸如此类的罪恶,像这种情况的人,教法不允许通过任何形式帮助他出门旅行,教法学家称之为:“因为旅行而犯罪的人”。
大众学者主张不能允许这种人出门旅行,因为这是助纣为虐的行为。
安萨里说:“因为旅行而犯罪的人,不能允许这种人享受旅行的特许,犹如逃奴、忤逆父母的人和拦路抢劫的人,因为允许他们就是助纣为虐,而助纣为虐是教法禁止的行为。”《学派的中和》(2 / 251)。
朱韦尼说:“对旅行允许的事情就是帮助旅行者解决他所遇到的困难和花费,但是不能帮助他违法犯罪。”《了解学派的需求之终点》(2 / 459)。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叶(愿主怜悯之)说:“如果他是因为旅行而犯罪的人,比如拦路抢劫者等,是否允许他享受旅行的特许,比如不封斋和短做礼拜呢?其中有争议。
马力克、沙斐仪和艾哈迈德主张:不能允许他不封斋和短做礼拜;艾布·哈尼法主张这是可以的。”《伊本•泰米叶法特瓦全集》(18 / 254)。
第二种情况:
出门旅行的根本就是为了允许的事情,但他可能会在旅途中犯罪,可以在旅行中帮助他,这不是帮助犯罪的行为,因为这里是帮助允许的旅行,而不是在他的旅行中所犯的罪恶。教法学家称之为:“在旅行中犯罪的人。”
教法学家们认为在旅行中犯罪的人可以获得旅行的特许,因为这意味着它不是帮助犯罪的行为。
伊玛目脑威说:“在旅行中犯罪的人,就是他的旅行是允许的,但他可能会在旅途中犯罪,如饮酒等,这种人可以享受旅行的特许。”《原则与准则》(第44页)。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叶(愿主怜悯之)说:“所以教法学家们说明了“因为旅行而犯罪的人”和“在旅行中犯罪的人”之间的区别,他们说:如果他进行的是允许的旅行,如正朝、副朝和为主道奋斗(旨哈迪):四大伊玛目一致认为他可以享受短做礼拜和不封斋的特许,哪怕他在旅途中有犯罪的行为也罢。”《伊本·泰米叶法特瓦全集》(18 / 254)。
拉斐尔说:“特许是为了减轻旅行的劳累,帮助旅行者结束旅程,而不是帮助犯罪者去违法犯罪,如果是允许的旅行,旅行者也许在旅途中会犯罪,所以不能阻止他旅行,但必须要阻止他犯罪。”《阿齐兹——沃吉兹之解释》(2 / 223)。
正如拉斐尔所说,如果不能阻止他旅行,也不能阻止旅行的原因。
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说:“两者之间的区别是:前者旅行的目的只是犯罪;至于后者,他旅行的目的不是犯罪,但他在旅途中触犯了罪恶。
下面的例子与之同出一辙:如果有人向你租房,想在其中搭建娱乐的舞台,那么,这个出租是教法禁止的;如果他为了居住而向你租房,然后他在其中搭建了娱乐的舞台,那么,这个出租不是教法禁止的,两者之间的区别就是:前者租房是为了做教法禁止的事情,后者租房是为了做教法允许的事情,但他在其中做了禁止的事情。”《伊本·欧塞米尼对卡非的评注》(3 / 126)。
如果教法允许“在旅行中犯罪的人”享受旅行的特许,就是帮助他完成旅行的事情,以及与旅行有关的其他事情,比如预订饭店和机票等。
我们向我们的谢赫阿卜杜勒·拉赫曼•白拉克(愿主怜悯之)呈述了这个问题,他说:“如果旅行的目的是允许的,但该旅客也许会在旅途中触犯罪恶,可以为他预订饭店和机票;如果旅行的目的是违法犯罪,则不允许帮助他。”
综上所述:
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一个人为了允许的旅行而出门,在旅途中触犯了罪恶,而另一个人出门旅行的根本目的就是违法犯罪。
可以在旅行中帮助前者,但是不能帮助后者。
因为官方代表团旅行的根本目的是教法允许的,你为他们预订饭店和机票也是允许的,所以你可以为他们预订饭店和机票,谁如果在旅途中违法犯罪,他自己要承担全部的罪过。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