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首先:
人身保险属于商业性质的保险之一种,它是违反教法的,因为其中包含了欺诈、利息和赌博,以及侵吞不义之财的成分。在商业保险公司工作是教法所不允许的,因为这是助长罪恶,是被真主所禁止的,超绝万物的真主说:(你们当为正义和敬畏而互助,不要为罪恶和横暴而互助。你们当敬畏真主,因为真主的刑罚确是严厉的。)古兰经宴席章2节。
可参考第(8889)号问答。
第二:
你现在了解到这个教法规定,即:就职于保险公司是违反教法的。在这之前所得的报酬,你利用它是无妨的,因为崇高的真主说:(奉到主的教训后,就遵守禁令的,得已往不咎,他的事归真主判决。)古兰经 黄牛章275节。
在这以后,你从该公司获得的报酬,是非法的财产,你应将它处理掉,可施费于一些慈善事业。
见学术论文及教律裁决常委会的教法判例15/8。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