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1 伊历五月 1446 - 22 Novem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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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清真寺礼集体拜的依据

問題

我是一个新穆斯林,我想知道作为穆斯林男子是不是最好在清真寺礼拜?其依据是什么?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我们感赞清高清净的真主引领你,使你皈依了伊斯兰,这是多么大的恩典啊!是必须为此而赞美真主、感谢真主的宏恩。

第二:作为穆斯林必须要知道:拜功是伊斯兰行为方面最重要的基石,它是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区别,就如加比勒(愿真主喜悦他)传述的圣训:我听真主的使者(愿真主祝福他,并使他平安)说:“穆斯林与举伴真主和否认真主者之间的区别就是拜功。”《穆斯林圣训集》(82)

第三:关于集体拜的断论,学者间有几种主张:其中最正确的就是去清真寺参加集体拜是瓦直布(当然的,必须的),有教法依据可以证明。这是阿塔乌·本·艾毕·勒巴哈、哈桑·拜苏勒、奥扎阿、艾布·紹勒的主张,也是伊玛目艾哈迈德学派的主张,伊玛目沙菲尔在《穆赫台帅勒·穆兹尼》中说:“除有故之人外,不允许放弃集体拜。”这也是学者伊本·巴兹和伊本·欧塞敏(愿真主慈悯他俩)所选择的。

证明集体拜是当然的依据有:

1.清高的真主说:【当你在他们之间,而你欲带领他们礼拜的时候,教他们中的一队人同你立正,并教他们携带武器。当他们礼拜的时候,叫另一队人防守在你们后面;然后,教还没有礼拜的那一队人来同你礼拜。】《妇女章》(第104节)

伊本·孟宰勒说:“恐惧的情况下,真主还命令人们礼集体拜,这证明在安全时期更应该礼集体拜。”

《奥赛图》(4/135)

伊本·盖伊姆说:“从这段经文中可得知多方的论据:

其一:清净的真主命令他们集体礼拜,然后,又第二次命令另一批人礼集体拜【然后,教还没有礼拜的那一队人来同你礼拜。】。这证明参加集体拜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主命,因为真主没有因为第一批人礼了集体拜而不责成第二批人礼集体拜;如果参加集体拜仅仅是圣行,那么在恐惧时期更应该成为不礼集体拜的理由(因而不礼集体拜);如果参加集体拜只是大众的主命,那第一批人已经责成集体礼过拜了,第二批人则不受责成了,而这段经文证明集体拜对每个人都是主命;从三个方面可以证明这点:第一次命令立行集体拜;第二次命令立行集体拜;在恐惧时期也没允许放弃礼集体拜。

摘自《拜功及失撇拜功者的论断》(137-138)

2.清高的真主说:【你们当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与鞠躬者同齐鞠躬。】《黄牛章》(第43节)。这段经文证明清净的真主命令他们鞠躬,即礼拜,用鞠躬来表达礼拜的意思是因为鞠躬是拜功中的主要要素之一,拜功可以用它的主命要素和当然要素来表达,就如清高的真主把拜功称为“叩头”、“古兰经”、“太斯比哈”(赞颂真主)。【与鞠躬者】还有更进一层的意思,那就是和大众一起礼拜,句子的表达方式也证明了这点。如果肯定了这点,那么所受的命令是受形式或情况而限制的,所以穆斯林必须依照这个形式或情况而履行这项命令。如果有人说这与清高的真主所说的:【麦尔彦啊!你当顺服你的主,你当叩头,你当与鞠躬的人一同鞠躬。】《伊姆兰的家属章》(第43节)相冲突,而妇女是不要求礼集体拜的。有人说这段经文证明这个命令不是针对所有妇女而言的,而是专指麦尔彦的,是命令她的,与【你们当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与鞠躬者同齐鞠躬。】是不同的,麦尔彦是具有特殊性的,是别的女子所不具有的:她的母亲遗弃了她,她将自己奉献给了真主,专心崇拜真主,她一直呆在清真寺里,从未离开,所以她受命与清真寺的人一起礼拜。当真主拣选了她,纯洁了她,使她超越全世界的妇女时,以特殊的有别与其她妇女的命令责成她,敬拜真主,清高的真主说:【当时,天使说:“麦尔彦啊!真主确已拣选你,使你纯洁,使你超越全世界的妇女。麦尔彦啊!你当顺服你的主,你当叩头,你当与鞠躬的人一同鞠躬。】《伊姆兰的家属章》(第42-43节)。

如果有人说他们受命与鞠躬的人鞠躬,这并不证明必须在鞠躬人鞠躬时鞠躬,而是说明必须像他们做的那样做,如清高的真主说的:【信道的人们啊!你们要敬畏真主,要和诚实的人在一起。】《忏悔章》(第119节)而“麦阿”(连词)“与”的意思是同做一个动作,而没有必要跟着做。反驳其说:“麦阿”连词本身的意思是前后相连,共同的,这比共同参与一个动作还更具另一层意思,就更不用说是在拜功中了。如果有人这样说:“你和大众一起礼拜。”和“我和大众一起礼的拜。”这两句话只能让人们明白他们是一起礼的拜。

摘自《拜功及失撇拜功者的论断》(139-141)

3.据艾布・胡莱勒(愿真主喜悦他)传述:真主的使者(愿真主祝福他,并使他平安)说:“以掌握我生命的主宰发誓,我想命人给我抱来一捆干柴,柴火抱来了,我命令人们礼拜,宣礼声念起后,我命令一个人给人们领拜,然后我去烧了那些没有礼拜的人的房子。以掌握我生命的主宰发誓!他们如果知道他们将得到类似一块有肉的骨头或是羊两趾间的肉的回赐,他定会去参加霄礼的集体拜。”《布哈里圣训集》(618)《穆斯林圣训集》(651)。

据艾布・胡莱勒(愿真主喜悦他)传述:真主的使者(愿真主祝福他,并使他平安)说:“对于伪信士最沉重的两番拜就是霄礼和晨礼,如果他们知道这两番拜的贵重,定会爬着去礼。我欲命令人们礼拜,人们站好班次后,我命人给他们领拜,然后我再命一些人抱着柴火把那些不参加拜功的人的家给烧了。”《布哈里圣训集》(626)《穆斯林圣训集》(651)。

伊本·宰勒说:“他想把那些不参加集体礼拜的人的家烧了的想法是最显明的证据,它证明了参加集体拜功就是主命。因为使者(愿真主祝福他,并使他平安)是绝对不允许烧那些违背圣行的人的家的,因为这是主命。”

摘自《奥赛图》(4/134)。

刷纳阿尼说:“这段圣训证明参加集体拜功是个人主命而不是大众主命,因为如果是大众主命的功课的话,一部分人如果立行了话,其他人就不会再为此而受罚了,只有再丢失了主命的任务或是犯了违法的事情才会受到惩罚。”

摘自《平安的道路》(2/18,19)

4.据艾布・胡莱勒(愿真主喜悦他)传述:有个盲人(伊本·温姆·麦克图)来到使者(愿真主祝福他,并使他平安)那说:“真主的使者啊!我没有向导带我来清真寺(礼拜)”,他要求主的使者(愿真主祝福他,并使他平安)答应他在家里礼拜,使者允许了。当他转身离去时,又把叫回来问道:“你听得见宣礼声吗?”他回答说:“听得见。”“那你必须来清真寺(礼拜)。”这是《艾布·达吴德圣训集》(552)的传述方式《伊本·马哲圣训集》(792):“我不能特许你这样做。”关于这段圣训,脑威说它是段传述系统优良的或良好的圣训。摘自《麦吉姆尔》(4/164)

伊本·顾达迈说:“没有人带路的盲人都不享有特权,其他人就更不允许了。”

摘自《穆俄尼》(213)

5.据阿布杜拉·本·麦斯欧德(愿真主喜悦他)传述:谁希望见到真主时还是穆斯林,谁就应当在念完宣礼后,坚持去礼那几番拜功。这是光明的正道,真主命令你们的先知坚守的正道。如果你们像那些没有跟上集体拜而在家礼拜的人一样在家礼的拜,你们则是丢弃了你们先知的圣行,如果你们丢弃了你们先知的圣行,你们定会迷误。一个完美清净后去清真寺(礼拜的人),真主为他每走的一步都(当善功)记录下来,以此升高他的品级,抵消他的罪恶。我们认为只有明显的伪信士不来清真寺礼拜。那时有人被带来礼拜,他是被两个人搀扶着进班次礼拜的。

另一段传述是:“真主的使者(愿真主祝福他,并使他平安)教授了我们一些圣行,其中有当听见宣礼后,去清真寺礼拜。”《穆斯林圣训集》(654).

伊本·盖伊姆说:“这段圣训证明:没有跟上集体拜的人的这种行为属于众所周知的伪信士的标志之一。伪信士的标志不是专指那些放弃佳行或是做一些可憎的事,从圣训中研究伪信士的标志的人会发现:伪信士要不就是丢弃了主命,要不就是做了违法的事。“谁希望见到真主时还是穆斯林,谁就应当在念完宣礼后,坚持去礼那几番拜功。”更加肯定了这个意思,把没有参加集体拜而在家里礼拜的人称为抛弃圣行的背道而行的人。圣行是真主的使者(愿真主祝福他,并使他平安)所坚持的做法,是伊斯兰命令其民众的法律,而不仅仅是那种想遵循就遵循,想放弃就放弃的圣行。因为不遵循这种圣行不会导致迷误,也不属于伪信士的标志之一,如不礼上午拜,不礼夜间拜,不封星期一和星期四的斋的人一样(这都不属于伪信士的标志)。

摘自《拜功及失撇拜功者的论断》(146-147)

5.圣门弟子的公议:

伊本·盖伊姆说:“圣门弟子们(愿真主喜悦他们)一致的公议(必须去清真寺礼集体拜),我们引述了几段他们的话:

前面曾提及的伊本·麦斯欧德(愿真主喜悦他)所说的:“我们认为只有明显的伪信士不来清真寺礼拜。”;

伊本·麦斯欧德(愿真主喜悦他)说:“听见宣礼,无故不去清真寺礼拜的人,他的拜功不成立。”;

阿里(愿真主喜悦他)说:“清真寺的邻居必须在清真寺礼拜,否则他的拜功不成立。”有人问:“谁是清真寺的邻居?”他说:“听见宣礼人。”;

哈桑·本·阿里(愿真主喜悦他)说:“听见宣礼而没有去清真寺礼拜的人,他的拜功不会超过他的头顶,除非是那些有故之人。”;

阿里(愿真主喜悦他)说:“清真寺的邻居中听见宣礼(而没有去清真寺礼拜的人,如果他是健康的、无故之人),那他的拜功则不成立。”

摘自《拜功及失撇拜功者的论断》(153页)

这方面的依据很多,前面这些论据都证明必须去清真寺礼集体拜。如想了解更多,可参阅伊本·盖伊姆的《拜功及失撇拜功者的论断》及学者伊本·巴兹的论文《必须参加集体拜》。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