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拉的统治及裁决的独一性,不容否认,他属于讨嘿德的组成部分,对于统治者本身而言,它归属于认主独一信仰——讨嘿德之中的“安拉的受拜独一性”一类,但就“讨嘿德”信仰本身而论,它则归属于“安拉的创造及养育独一性”一类。
对于万物的养育者、掌管者,他理所当然地拥有统治与裁决的权利,因此,就统治、命令、禁止、掌管等诸方面而言,他属于安拉的创造及养育独一性的范畴;但就实践与执行而言,安拉的仆民被责成要服从安拉的统治及法度,因此它应归为安拉的受拜独一性之中。
没有理由将其列为“讨嘿得”的第四个组成部分,因它涵括在三大组成部分之中,没有必要再做多余的分类,这件事情有其一定的余地,纵使将其作为第四组成部分,只不过是同类的重复,也并无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