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学者们对“念珠”的教法律例有所分歧,有的学者认为它是异端,还有的学者认为它不是异端,我们在(3009)号问题的回答中已经阐明了这一点。
我们一致同意的和不应该有争议的问题就是:
1 用手指计数赞颂真主的次数是最优越的行为,因为这是真主的使者(愿主喜悦之)给我们教导的做法。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叶(愿主怜悯之)说:“在赞颂真主的时候用手指计数是圣行;正如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对妇女们说:“你们应该赞颂真主,并且用手指计数,的确,手指将要被询问。”《谢赫伊本•泰米叶法太瓦全集》(22 / 506)。
谢赫穆罕默德·本·萨利赫·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但在记念真主的时候用手指计数比使用念珠更优越,正如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所说,手指将要被询问。”《谢赫欧赛米尼法太瓦》(13 / 173)。
2为了沽名钓誉而在众人面前使用念珠赞颂真主是教法禁止的行为。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叶(愿主怜悯之)说:“在不需要的情况下拿着“念珠”、或者把它展示给人们,比如把“念珠”挂在脖子上,或者缠在手腕上像手镯一样,这种做法是沽名钓誉的行为,或者是有虚伪的嫌疑和模仿伪君子的行为,在礼拜、封斋、记念真主和诵读《古兰经》等纯粹的宗教功修中沽名钓誉是教法禁止的,这是最严重的罪恶之一。”《谢赫伊本•泰米叶法太瓦全集》(22 / 506)。
3 仅仅使用手指计数赞颂真主的次数,但是心不在焉,舌头没有念记主词,这种行为是无效的,没有任何报酬的。
穆纳威(愿主怜悯之)说:“如果经常无所事事,心不在焉,拿着价格昂贵、装饰漂亮的念珠,装腔作势,一边与人聊天,打听各种消息,一边用手转动念珠,装模作样,心中充斥的都是世俗之事,这种做法是可耻的、教法憎恶的最丑恶的行为之一。”《全能主的恩典》(4 / 468)。
伊本·哈吉·阿布德尔(愿主怜悯之)说:“他们中的一些人手持念珠,装模作样,一个接一个的转动念珠,好像在计算记念真主的次数,同时与人们聊天、侃大山,张三发生了什么,李四发生了什么等等,须知他只有一个舌头,假如有两个舌头,一个可以记念真主,另一个可以聊天,但是一心岂能两用,所以他的这种做法是无效的异端行为,目的只是沽名钓誉。”《入门》(3 / 205)。
第二:
我们已经研究了在上述问题中提到的那种程序,看起来它比使用念珠记念真主更容易,如果念珠是教法允许的,那么这个程序也是允许的,因为在使用念珠当中存在的一些非法的行为在这个程序中是不存在的,比如拿着念珠沽名钓誉,或者一边用手计数,一边与他人谈论世俗的事物,心不在焉等。
但是我们必须要指出一些事项:
1先知(愿主福安之)没有限制数目的记主词,我们不能规定要念特定的数目,穆斯林可以自行记念真主,念记主词的次数或多或少都可以。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的学者们说:“记念真主和宗教功修的根本就是天启,只能按照真主规定的方式崇拜真主,功修的时间、形式和数目也都一样;凡是真主没有限定时间、数目、地点或者方式的记主词、祈祷词和其他功修,我们不能自行限定这些功修的时间、或者数目,或者规定履行这些功修的具体地点和方式;凡是使者(愿主福安之)通过言语或者行为的证据限定了时间、或者数目、或者规定了具体的地点和方式的功修,我们必须要按照教法的规定崇拜真主。
谢赫阿卜杜•阿齐兹•本•巴兹,谢赫阿卜杜拉·冉扎格·阿菲夫,谢赫阿卜杜拉•本·额德亚尼,谢赫阿卜杜拉•本·古吴德。《伊斯兰研究杂志》(21 / 53)和《伊斯兰的法太瓦》(4 / 178)。
2在该程序中有一个图标,题为“真主的尊名”,编程人员采用了伊玛目提尔密集统计的99个尊名,圣训学家一致认为这个传述是微弱的。
欲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参阅(72318)号问题的回答。
必须要提醒的是教法没有规定使用单独的尊名记念真主,所以不能这样记念真主:真主啊,真主啊,真主啊;或者圣洁的主啊,圣洁的主啊等。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