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1 伊历六月 1446 - 22 December 2024
中文

在穷人拿到施舍之前收回施舍的钱财的教法律列

問題

我举意把一些钱施舍给一个人,因为他非常需要,但是我由于自己突发的需要而收回了这笔钱,须知我根本没有告诉他这件事情,请问我的这种行为的教法律列是什么?

答案

第一:

询问者肯定知道施舍的优越性以及真主为施舍者准备的报酬.真主说:“施财的士女,和以善债借给真主的士女,他必定加倍偿还他们,他们将受优厚的报酬。”(57:18);真主说:“不分昼夜,不拘隐显地施舍财物的人们,将在他们的主那里享受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不忧愁。”(2:274)诸如此类的经训非常多,敬请参阅(36783)号问题的回答。

第二:

在穷人亲自或者委托人拿到施舍之前可以收回施舍的钱财,因为穷人只有拿到施舍的钱财之后,才能拥有这些施舍;如果没有拿到施舍的钱财,它仍然是施舍者的财产,真主说:“如果你们公开地施舍,这是很好的;如果你们秘密地把施济交给贫民,这对于你们是更好的。这能消除你们的一部分罪恶。真主是彻知你们的行为的。”(2:271)

至于在穷人亲自或者委托人拿到施舍之后,学者们一致主张不可以收回施舍的钱财,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收回所赠礼物(或者施舍)之人,犹如重新吞食其呕吐物的狗一样。”《布哈里圣训实录》(2589段)和(2623段)辑录。伊玛目马力克在《穆宛塔圣训经》(1477段)辑录:欧麦尔·本·汗塔布(愿主喜悦之)说:“谁如果给亲戚赠送了礼物或者施舍了钱财,则他不能收回礼物或者钱财。”谢赫艾利巴尼在《消除饥渴》(6/55)中认为传述系统是正确的。伊玛目布哈里在《布哈里圣训实录》中编辑了一章的题目:[论一个人收回他所赠出的礼物或所送出的施济物都是非法的]。

总而言之,谁如果举意施舍一笔钱,那么他应该完成施舍;只要穷人没有拿到施舍的钱财,这种施舍不是必定的(瓦直布);如果穷人已经拿到手了,在不能收回施舍的钱财。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