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智的成年人或者吃食物的孩子都不是应该接受天课的必要条件,贫穷和赤贫才是在《古兰经》中提到的接受天课的必要条件,真主说:“赈济款只归于穷人和赤贫者……”(9:60)
如果哺乳儿没有财产,也没有人为他提供生活费用,可以把天课交给他,用天课支付哺乳的报酬以及他所需要的衣物和治疗等。
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说:“可以把天课交给大人和小孩,无论吃食物或者尚未吃食物的都一样;艾哈迈德说:可以把天课交给弃婴,支付他的哺乳的报酬,或者他所需要的衣物和其它的需要。”《穆额尼》( 2 / 268 ) .
如果有人给他提供抚养费,则不能把天课交给他,因为他不需要生活费用。
大众学者允许把罚赎的金额交给哺乳儿,我们在(66886)号问题的回答中已经阐明了这一点。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