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离婚的圣行就是在妻子的干净期没有与她发生性行为的情况下离婚;如果在干净期与她发生了性行为之后离婚,按照大众学者的主张,这种离婚也是有效的。一部分学者主张这是异端的离婚,这种离婚是无效的。
谁如果依照异端的方法休妻,认为那是离婚,或者盲从和采取了大众学者的主张、或者遵循了别人对他所说的法太瓦,那么他的离婚是行之有效的;第三次休妻之后不能为了复婚而研究前两次离婚的情况,因为这是教法禁止的投机取巧的行为,他不能与妻子复婚。
艾哈迈德·本·阿布杜·拉赫曼·噶最博士(愿主护佑之)说:“我向我们的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询问:“一个人带着妻子去娘家,打算与她离婚,当他与岳父见面的时候,不愿意在岳父的面前明确的说出离婚的字眼,于是他说:“看起来我俩已经结束了”或者诸如此类的意思。当时她在干净期,而且丈夫与她在此期间发生过性行为,这样的离婚是有效的吗?”谢赫回答:“这句话加上他的举意,这个离婚是有效的。至于在发生过性行为的干净期或者在月经期间休妻,我的主张如下:
1 如果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妻子仍然在待婚期之内,我的主张就是这个离婚是无效的,这也是学者们侧重的主张;
2 如果在待婚期结束之后提出了这个问题,我的主张就是这个离婚是有效的,正如大众学者主张异端的离婚是有效的那样,因为丈夫认为妻子已经与他脱离了关系,假如她在待婚期结束之后另嫁他人,其婚姻也是正确的。”
我向我们的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询问:“一个人休妻三次,妻子告诉他第二次休妻的时候她在月经期间,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复婚吗?”
谢赫回答:“我的主张就是不能复婚,因为他休妻的时候认为这是最后的一次离婚,人们把月经期间的离婚也称之为离婚,不能把三次离婚算作一次,唯有谢赫阿布杜·阿齐兹·本·巴兹坚持与之不同的法太瓦;一个人如果休妻三次,不能与她复婚,则说一次离婚是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发生的,一次离婚的时候妻子正在月经期间等,这是为了避免离婚生效。”
艾哈迈德•本•阿布杜•拉赫曼•噶最博士(愿主护佑之)说:“我查阅了这些主张,还有一些弟兄也查阅了这些主张,他们曾经认为谢赫伊本·欧赛米尼主张异端的离婚是无效的,事实上谢赫主张异端的离婚仍然是生效的。”《从谢赫伊本·欧赛米尼的论题中辑录的成果》
根据这一点,你已经休妻三次了。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