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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土地以定期的价格出售给一个人,那个人又把土地以高价卖给别人,我们可以因为亏损而废除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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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 10-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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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们把一块土地以四十万卢布的价格出售给一个人,并且说好在几个月中付清全部的钱款,然后把土地转入他的名下。但是这个人把其中的一部分土地以高于整块土地的价格卖给了别人,他至今只给我们支付了十万卢布。
我现在的问题就是:这块土地仍然在我们的名下,他没有给我们付清全部的钱款,他可以把其中的一部分土地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别人吗?
鉴于我们的损失,我们想废除这个合约,把十万卢布还给他,然后把土地卖给别人。请问这是可以的吗?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如果买卖已经完成了,卖主已经拥有了那一块土地,那么他以原价或者高价出售土地都是可以的,因为那是他的财产,他有权自由支配,可以馈赠、出售或者出租等,没有把土地转入他的名下,这是无妨的,因为它只是文件手续;没有还清剩余的钱款也没有关系,因为他通过买卖已经拥有了那一块土地,只能向他要求还清余款,除非你们事前提出条件:只有支付全部钱款,才能完成买卖;提出这样的条件是可以的,这意味着抵押土地,一直到支付全部的钱款,所以他必须要先完成条件,在此之前不能把土地出售给第三方;如果你们没有提出不得出售的条件,那么就没有阻止的理由,因为他处理的是自己的财产。

你们不能因为嫉妒他在出售土地中将要获得的利润而废除买卖,除非你们在原先出售土地的价格中被人欺骗了,那么你们可以选择废除合同或者继续完成合同。

因为你们原先没有提出不得出售的条件,也没有被欺骗,那么你们没有选择的原因,所以你们不能废除这个买卖。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