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如果奸夫承认私生子,可以确定孩子与他的血缘关系吗?他可以被认为是他的合法儿子吗?可以履行与父子关系有关的一切教法律例吗?
学者们对这个问题有所分歧:
大众学者主张私生子不能归属于奸夫的血缘,哪怕他自己承认、并且要求确定父子的血缘关系也罢,私生子的血缘只能归属于他的母亲。
一部分学者主张奸夫如果要求确定他与私生子的血缘关系,则孩子可以归属于他的血缘,这是一部分先贤的主张,也是通过伊玛目艾布·哈尼法的传述。我们在(33591)号问题的回答中已经阐明了关于这个问题的分歧。
如果奸夫要求确定他与私生子的血缘关系,而且他的母亲也没有与其他的男子发生关系,则孩子可以归属于他的血缘,这是最明显和最接近的主张,真主至知!这是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叶(愿主怜悯之)和他的弟子伊本·甘伊姆(愿主怜悯之)选择的主张,敬请参阅《教法选择》(第477页),《归途粮秣》 ( 5 / 374 ) .
《达尔米圣训集》(3106段)辑录:苏莱曼·本·叶萨尔传述:“ 任何人如果来到一个孩子的跟前说:这个孩子是他的儿子,他曾经与其母亲私通,并且再无他人这样说,那么这个孩子可以继承他的遗产。”
伊本·甘伊姆(愿主怜悯之)说:“这是正确的类比所决定的,因为父亲是私通的两人之一,如果孩子归母亲,确定了归属于母亲的血缘,孩子和母亲可以互相继承,孩子和母亲的近亲之间的血缘关系也就确定了,尽管她是因为私通而生下孩子的也罢,孩子也就找到了亲生的父母,他俩都承认这是他俩的孩子,如果没有其他人自称是孩子的父亲,则有什么理由阻止孩子是归属于他父亲的血缘呢?这就是纯粹的类比。”《归途粮秣》( 5 / 374 ) .
根据这个主张:你的父亲就是你的家长,(合法的监护人),你也不必寻找其他人做你的监护人!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