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1 伊历六月 1446 - 22 Decem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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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儿们不需要,她们也应享一份遗产吗?

問題

我的父亲三年前去世了,留下了一个房子,没有专门分配,也没有给任何人留下遗嘱,我们一共是三个弟兄和五个姐妹,我的姐妹们都已经结婚了,经济情况稳定,我们两个弟兄也已经结婚了,唯有一个小兄弟尚未结婚,我们最近打算出售这个房子,我们怎样分配房子的价值?尽管姐妹们现在生活富裕,无忧无虑,她们应享一份遗产吗?希望您予以说明。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必须要让每个有权利的人获得他们应享的权利,无分贫富和男女,每一个人应该获得真主为他规定的份额。

艾布·乌玛麦(愿主喜悦之)传述:我听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的确,真主给了每个人应享的权利,所以不能为继承人留遗嘱。”《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2870段)辑录,谢赫艾利巴尼在《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因为真主说:“真主为你们的子女而命令你们。一个男子,得两个女子的分子。如果亡人有两个以上的女子,那末,她们共得遗产的三分之二;如果只有一个女子,那末,她得二分之一。”(4:11)

然后真主警告违背遗产分配制度,并且把它视如儿戏的人,真主说:“谁违抗真主和使者,并超越他的法度,真主将使谁入火狱,而永居其中,他将受凌辱的刑罚。”(4:14)

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之)说:“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女人应享的遗产,或者在遗产分配中投机取巧,因为真主在尊贵的天经和忠实的使者的圣训中规定女人应该享有遗产,所有的穆斯林学者也共同一致的主张这是女人应享的权利,真主说:“真主为你们的子女而命令你们。一个男子,得两个女子的分子。如果亡人有两个以上的女子,那末,她们共得遗产的三分之二;如果只有一个女子,那末,她得二分之一。如果亡人有子女,那末,亡人的父母各得遗产的六分之一。如果他没有子女,只有父母承受遗产,那末,他母亲得三分之一。如果他有几个兄弟姐妹,那末,他母亲得六分之一,﹙这种分配﹚,须在交付亡人所嘱的遗赠或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你们的父母和子女,谁对于你们是更有裨益的,你们不知道——这是从真主降示的定制。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至睿的。”(4:11)

所有的穆斯林必须要遵循真主规定的遗产法等各种教法律例,小心谨慎,以免违背教法,还应该反对那些否认真主的法律的人,或者想方设法的剥夺女人继承权的人。

想方设法的剥夺女人继承权的那些人,不仅违背了真主的教法律例,违背了所有穆斯林的公决,而且仿效蒙昧时代剥夺女人继承权的那些异教徒的做法。”

《谢赫伊本·巴兹法太瓦全集》( 20 / 221 ).

如果没有除你们之外的继承人,则在你们之间就可以分配这个遗产,一个男子获得两个女子的份额,所以这个遗产应该分为十一份,三个儿子相当于六个女儿,每个儿子获得两份,每个女儿获得一份。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