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关于你提出的问题的详细的教法律例,不外乎三种情况:
第一:
如果妇产科的医生和专家们认为你的与祖母与婴儿在出生的时候的死亡没有任何关系,她所叙述的分娩过程的细节足以表明婴儿是由于难产而自然死亡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的祖母不必赔偿,也没有任何罪责,她不必交纳命价,也不必交纳罚赎,因为她对婴儿死亡不负责任和没有影响。
第二:
如果专家医生们有所怀疑,她所讲述的细节不足以确定死亡的原因,那么你的祖母也没有任何罪责,因为从根本上来说,她是无辜的,除非有证据和明证说明她是犯错的。
第三:
如果医生认为婴儿死亡的原因是在出生过程中发生的错误导致的,那么这就是误杀,犯了这个错误的人必须要诚心实意的忏悔,误杀的罚赎就是要连续封斋两个月,还必须要把命价交给胎儿的继承人,除非他们原谅和免除,可以不交;先知(愿主福安之)说:“谁如果不懂医术而冒充医生将人致死,他必须要赔偿。”《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辑录,谢赫艾利巴尼在《正确的圣训总汇》(6153段)中认为这是优美的圣训。
伊玛目沙斐仪(愿主怜悯之)说:“如果一个人命人为他放血治疗,或者为他的仆人进行割礼,或者为他的牲口治病,结果那个人搞砸了,如果他按照专业技术的要求做了,则不必赔偿;如果他没有按照专业技术的要求去做,则他必须要赔偿。”《温姆》(6 / 185)。
欲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参阅《科威特法学百科全书》(12 / 138),盛给特所著的《外科手术的教法律例》(519 – 534页)
总而言之,你们必须要咨询专科医生,如果他们认为发生错误的责任在于你的祖母,她必须要交纳命价,履行罚赎的斋戒;否则,她没有任何罪责;祈求真主宽恕我们和她。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