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只要你们有黄金等值钱的东西,你们可以抵押黄金,借钱去朝觐。
根据《古兰经》、圣训和学者们的公决,抵押是教法允许的。
抵押的目的就是强化债务的可靠性,保障债权人的权利,确保债务人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真主说:“如果你们在旅行中(借贷),而且没有代书的人,那末,可交出抵押品;如果你们中有一人信托另一人,那末,受信托的人,当交出他所受的信托物,当敬畏真主──他的主。你们不要隐讳见证,谁隐讳见证,谁的心确是有罪的。真主是全知你们的行为的。”(2:283)
可以把黄金和白银等值钱的东西作为抵押品。
有人向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务委员会的学者们询问:“一个朋友来到我们的跟前,他带着一些黄金,向我们借用一笔钱,我们把现金给他,他把黄金交给我们作为抵押,一直到他偿还这一笔钱为止,其教法律例是什么?”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务委员会的学者们:“黄金抵押白银或者白银抵押黄金都是允许的。”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务委员会法太瓦》(13 / 480)。
有人向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务委员会的学者们询问:“我有一个公司,通过抵押的方式的销售电器,分期付款;客户来到公司,按照一定的价格向我购买电器,我向他要求等值的或者稍微少一点的黄金作为抵押,保存在我的跟前,一直到他在规定的几个月期间还清所有的款项为止,如果客户在商定的期限付清了钱款,我把抵押的黄金如数还给他,物归原主;我做的这种抵押是正确的、合乎教法规定的吗?”
他们回答:“你向购买你的商品的顾客要求短期借款,把等值的黄金或者其它东西作为抵押,这是教法允许的,因为抵押的合法性是根据《古兰经》、圣训和学者们的公决而确定的;抵押事实上就是以可以出售的实物强化债务的可靠性,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以抵押品偿还债务;或者把抵押品卖掉,以其价值偿还债务;但是你必须保护抵押品,这是留在你跟前的信托物;如果抵押者没有偿还他的债务,或者没有出售抵押品,他可以用其价值偿还你的债务:在出售抵押品或者拿取你的权力的时候,应该遵循宗教法庭的判决。”《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务委员会法太瓦》( 11 / 140〜141)。欲了解合法抵押的教法律例,敬请参阅(132648)号问题的回答。
第二:
如果抵押的黄金达到了交纳天课的法定数额(满贯),或者你还有其它的黄金,合在一起,达到了法定的数额,如果期满一年,必须要交纳遵循黄金的天课;即便那些黄金是债务的抵押品,必须要交纳它的天课,因为你完全拥有那些黄金。敬请参阅(99311)号问题的回答。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