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女人在家里可以穿她爱穿的衣服,要遵循当地女人通常在家里穿着打扮的习惯,条件是必须要保证不会受到外男人的窥视,教法规定女人戴面纱,只是为了不让外男人看见她们的容貌,正如真主说:“先知啊!你应当对你的妻子、你的女儿和信士们的妇女说:她们应当用外衣蒙着自己的身体。这样做最容易使人认识她们,而不受侵犯。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33:50)。真主说:“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膛,末露出首饰,除非对她们的丈夫,或她们的父亲,或她们的丈夫的父亲,或她们的儿子,或她们的丈夫的儿子,或她们的兄弟,或她们弟兄的儿子,或她们姐妹的儿子,或她们的女仆,或她们的奴婢,或无性欲的男仆,或不懂妇女之事的儿童;叫她们不要用力踏足,使人得知她们所隐藏的首饰。信士们啊!你们应全体向真主悔罪,以便你们成功。”(24:31)。
既然《古兰经》允许她们在丈夫和男性至亲的面前显露出首饰,那么,女人独自一人的时候更应该允许。
根据这一点,女人独自在家里做饭的时候,只要保证不会受到外男人的窥视,可以露出她的头。
但是在外男人在场的情况下,无论在家里或者家外,她必须要戴教法规定的完整的面纱。
欲了解女人在女人和男性至亲面前的羞体的范围,敬请参阅(82994)号法特瓦。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