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推迟还补斋月的主命斋,不外乎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因为合法的缘故而推迟还补主命斋,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还补主命斋就可以了。
第二种情况:无缘无故的推迟还补主命斋,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还补主命斋,同时要交纳罚赎,这是大众学者的主张。
在这个问题的第二个主张中,有的学者认为必须要还补主命斋,同时向真主忏悔无缘无故的推迟还补主命斋的做法,但交纳罚赎不是必须的义务(瓦直布)。我们在(122319)和(26865)号法特瓦中已经阐明了这一点,敬请参阅。
第二:
主张交纳推迟还补主命斋的罚赎的学者认为这个罚赎不是钱,而是食物,数量就是每天给一个穷人提供一顿饭。
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之)说:“你必须向真主忏悔拖延如此多的日子还补主命斋,你必须要在下一个斋月来临之前赶紧还补所缺的斋戒,你在忏悔的同时,必须要每天给一个穷人提供半升当地的主食,比如椰枣或者大米等,其数量就是大约一公斤半;可以把所有的罚赎交给一部分穷人,哪怕交给一个穷人也可以。”《伊本·巴兹法特瓦全集》(15 / 341)。
你可以把罚赎交给你的舅舅或者姨妈,只要他们是有需求的人,而且这种做法比把它交给与你没有亲属关系的人更好。它的数量就是为所有的日子交纳27公斤大米。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