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8 伊历九月 1445 - 28 March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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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封莱麦丹斋月斋戒的人,还补时是补30天,还是依据莱麦丹月的实际日数?

問題

我的妻子在斋月期间正值产血期,没能封斋,她将在以后还补。我的问题是:她在还补时,是依据这个莱麦丹月的实际天数,也就是说,若这个莱麦丹月是29天,或28天,未满30天;她是还补人们曾经封斋的实际日数,还是必须封斋满30天?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如果一个穆斯林因旅行,或因病,或妇女产后等原因,莱麦丹月整月都未能封斋,他应当按实际日数还补。因真主说:“你们中有害病或旅行的人,当依所缺的日数补斋。”(《古兰经》2:184)如果斋月满了三十天,就依三十天还补;如果是二十九天,就补二十九天。伊历中不会出现一个月二十八天的情况。

有一些学者认为,当封斋三十天,或依据见月情况,封一整月斋。

《因萨夫》(3/333)中讲到:谁因故莱麦丹月整月都未能封斋,如:被俘等原因,无论这个月是否满三十天,都当还补三十天,像礼拜的拜数一样。这是本教法学派的主张。

噶兑认为:如果根据见月还补了一整月,无论是否满三十天,就是有效的。如果不是这样的月份,就封斋三十天。

根据第一种观点,在月初或月间开始封斋,当年的莱麦丹月是二十九天,他也还补了二十九天,他的斋戒有效,因是以日数计数的。而根据第二种观点,当增加一天,以补足伊历月份的三十天;或按日数计数三十天。

《麦乃哈·杰里勒》(2/152)中讲到:谁在斋月未能封斋,当时的斋月是三十天,他还补斋戒所在的那个月是二十九天,他就应再增加一天斋戒。反之,则无需增加那一天斋戒,因真主说:“当依所缺的日数补斋。”伊本·沃哈布说:如果他封斋一个纯阴历月,就可以了。即使这个月是二十九天,而当时的莱麦丹月是三十天。

(《教法大全》28/75)

你的妻子应当根据莱麦丹月的实际天数还补,即使是二十九天。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