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学者们一致认为不能把主命的天课(其中包括开斋捐)交给承担其生活费用的人,如父母和孩子。
在《穆丹沃奈》( 1 / 344 )中记载:我应该要交纳天课,请告诉我:按照马力克的主张,谁是不能接受我的天课的人?他说:“按照马力克的主张,你不能把天课交给你承担其生活费用的近亲。”
伊玛目沙菲尔在《温姆》( 2 / 87 )中说:“不能把天课交给自己的父亲、母亲、爷爷和奶奶。”
伊本•古达麦在《穆额尼》( 2 / 509 )中说:“不能把主命的天课交给自己的父母以及上面的爷爷和奶奶,也不能交给自己的儿子以及下面的孙子。”
伊本•孟泽尔说:“学者们一致公决:在承担父母生活费用的情况下,不能把自己的天课交给父母,因为把天课交给父母,就不需要给父母生活费用了,因而免除了这一费用,最终还是自己受益,好像把这些钱交给了自己一样,又如用这些钱偿还了自己的债务一样,所以这是不可以的。”
有人向谢赫伊本•欧赛麦尼(愿主怜悯之)询问:把开斋捐交给贫穷的近亲的教法律例是什么?
谢赫伊本•欧赛麦尼(愿主怜悯之)回答:“可以把开斋捐和天课交给贫穷的近亲,而且把开斋捐和天课交给贫穷的近亲远远胜于交给没有亲戚关系的人,因为把开斋捐和天课交给贫穷的近亲即完成了施舍又联络了亲戚关系,但条件是不能为了保护自己的钱财而把开斋捐和天课交给贫穷的近亲,也就是不能把开斋捐和天课交给承担其生活费用的贫穷的近亲,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就等于即完成了天课,又为自己节省了一笔开支,这是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至于没有承担其生活费用的亲戚,可以把天课交给他们,而且把开斋捐和天课交给贫穷的近亲远远胜于交给没有亲戚关系的人,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说:“给近亲施舍即完成了施舍,又联络了亲戚关系。”
综上所述,你不能把开斋捐交给自己的母亲,而应该用天课之外的钱财周济你的母亲。我们祈求真主使你的生活宽裕,并赐给你优美的给养!
真主至知!